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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兔 宝 宝: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函2017-03-30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
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与控制制度》等相关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作为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对公司提供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意
见如下:
       一、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
       公司2017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
行为,本次交易公开、公开、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
立性构成影响,没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
       基于此,本人认可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
       二、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事前认可函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自 2001 年承担本公司审计业务以来,工作认真负责,能够按
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开展审计工作,在计划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审计业务,为
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其为
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
       基于此,本人认可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
司第五届次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德维环保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先认可意见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项交易构成了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司必须
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向关联方购买店面经营性资产为积极推进募投项目专卖店网络及区域物
流配送中心建设需求,有利于投资效益的更好发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3、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
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基于此,本人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韩灵丽、刘志坤、吴晖
                                                  2017 年 3 月 25 日
[此页无正文,为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函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