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加公司 2017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 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与控制制度》等相关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现对公司关于增加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公司根据前三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拟增加与关联方杭州德华兔宝宝装饰材 料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遵循了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 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规范,我们同 意公司《关于增加公司 2017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 刘志坤、韩灵丽、吴晖 2017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