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兔 宝 宝: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2-31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事项

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统计,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 461 名激励对象中,共有 41 名激励对象
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人员名单
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41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的权益由其他激励对象追
加认购。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 461 名调整为 420 名,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2,892 万股。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
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
授予数量的调整。

       二、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

意见
       1、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
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
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公司确定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
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符合《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规定
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5、董事会在审议本次授予相关事项时,审议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6、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公司激励机
制,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并同意以 5.01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420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 2,892
万股。




                                            独立董事:张文标、苏新建、吴晖

                                                          2021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