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 宝 宝: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26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德华兔宝宝
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德华兔宝宝装饰新
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业绩考核
指标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调整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是公司根据目前市场实际情况及未来预期发展,综
合考虑后进行的合理调整,有利于客观反映公司经营情况,充分发挥股权激励计
划的激励作用。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调整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
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进行调整的事项及同步修订相关文件。
独立董事:张文标、苏新建、叶雪芳
2022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