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鹰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1-31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3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月25日以电话及邮件形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
会议于2019年1月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
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古少波先生主持,公司部分
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
上海鸿洋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计提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
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于出现减值迹象的资产,应当进行减值
测试。鉴于参股公司上海鸿洋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洋电商”)
经营秩序异常,经营活动无法进行,且截至目前仍未有改善迹象,根据《会计法》、
《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
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
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同意公司对鸿洋电商的长期股权投
资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
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财务
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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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资产减值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规定,本次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具
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1 月 31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对参
股公司上海鸿洋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计提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9-015)。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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