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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31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核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
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
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
计政策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等相关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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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高刚                   李昇平                   刘小清



                                                      2019 年 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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