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宝鹰股份: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19-01-31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一九年一月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     成都  武汉        重庆      青岛     杭州         南京  香港    东京  伦敦        纽约     洛杉矶     旧金山
Beijing  Shanghai  Shenzhen  Guangzhou  Chengdu  Wuhan  Chongqing  Qingdao  Hangzhou  Nanjing  Hong Kong  Tokyo  London  New York  Los Angeles  San
                                                                     Francisco
                                                                                                           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中心 A 栋 8-10 层 邮政编码:518026
          8-10/F, Tower A, Rongchao Tower, 6003 Yitian Road,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518026, P.R.China
                       电话/Tel:(86755) 3325 6666 传真/Fax:(86755) 3320 6888/6889
                                           网址:www.zhonglun.com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和《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

所(下称“本所”)接受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

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

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所涉及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

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的相关事项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1
                                                                      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1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下称“《会议通知》”)。《会议

通知》载明了会议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对会议议题的内容进行了

充分披露,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明确了会

议的登记办法、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

码,符合《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下午 14:00 在深圳市福田区车

公庙泰然四路 303 栋三楼多功能会议室如期召开。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3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29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1 月 30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审议的议案

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一致,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

格。

       三、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列席人员的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名,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69,218,8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35.2378%。


                                       -2-
                                                                法律意见书


    其中,根据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股东的会议登记册,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69,121,4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35.2305%。经验证,上述通过现场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具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资格。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在有效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97,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73%。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

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2.出席、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

    (1)公司部分董事;

    (2)公司部分监事;

    (3)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4)本所律师;

    经验证,上述人员均具备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资格。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议

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69,218,8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2,2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3-
                                                                法律意见书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情况:同意 469,218,8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2,2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发行规模

    表决情况:同意 469,218,8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2,2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情况:同意 469,218,8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4-
                                                                法律意见书


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2,2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4)债券期限

    表决情况:同意 469,218,8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2,2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5)债券利率

    表决情况:同意 469,218,8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2,2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5-
                                                                法律意见书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 469,218,8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2,2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7)转股期限

    表决情况:同意 469,218,8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2,2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8)转股股数的确定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 469,218,8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2,2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6-
                                                                法律意见书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9)转股价格的确定和修正

    表决情况:同意 469,218,8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2,2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0)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表决情况:同意 469,218,8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2,2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1)赎回条款

    表决情况:同意 469,218,8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7-
                                                                法律意见书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2,2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2)回售条款

    表决情况:同意 469,218,8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2,2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表决情况:同意 469,218,8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2,2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8-
                                                                法律意见书


    表决情况:同意 469,218,8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2,2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 469,218,8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2,2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6)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情况:同意 469,218,8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2,2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9-
                                                                法律意见书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 469,218,8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2,2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8)担保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 469,218,8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2,2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9)决议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 469,218,8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2,2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
                                                                法律意见书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募集资金存放账户

    表决情况:同意 469,218,8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2,2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69,218,8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2,2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议案》


                                    -11-
                                                                法律意见书


    表决情况:同意 469,218,8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2,2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69,218,8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2,2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69,218,8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2,2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12-
                                                                法律意见书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

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69,218,8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2,2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69,218,8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2,2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69,218,8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13-
                                                                法律意见书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2,2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69,218,8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2,2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

    表决情况:同意 469,218,8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2,2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4-
                                                                法律意见书


    (2)本次回购符合《回购细则》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表决情况:同意 469,218,8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2,2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表决情况:同意 469,218,8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2,2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

的资金总额

    表决情况:同意 469,218,8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2,2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15-
                                                                法律意见书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表决情况:同意 469,218,8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2,2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6)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表决情况:同意 469,218,8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2,2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7)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表决情况:同意 469,218,8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16-
                                                                法律意见书


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2,2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五、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每份

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17-
                                                                法律意见书


(本页为《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章页)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                                 经办律师:

               赖继红                                      段博文



                                             经办律师:

                                                           方诗雨




                                                           年   月     日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