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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鹰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2-04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0-110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以紧急会议的形式召集和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以电话、
 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少潜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
 实际出席监事 3 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不
 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
 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以 2020 年 12 月 3 日为授予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
股票期权的情形,激励对象获授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
2020 年 12 月 3 日为授予日,向 22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 1300 万份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为人民币 5.00 元/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 券报》《中国 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11)。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