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鹰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1-01-23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6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宝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市宝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
上股东。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市宝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信投
资”)出具的《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
下简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20-068),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宝信投资计划以集中竞
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6,825,93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
2020 年 9 月 23 日至 2021 年 1 月 21 日期间,宝信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减持公司股份 26,796,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9780%。
结合公司前期披露的宝信投资减持情况,2019 年 3 月 25 日至 2021 年 1 月
12 日期间,宝信投资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67,064,910 股,累
计权益变动比例达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5),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深圳市
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1 年 1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 月 21 日,宝信投资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
减 持 公 司 股 份 9,970,800 股 ,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后 , 宝 信 投 资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67,064,776 股,持股比例为 4.9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减持均价 占公司总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股)
名称 (元/股) 股本比例
2021/1/20 3.25 7,600,000 0.56662%
宝信 集中竞价
2021/1/21 3.23 2,370,800 0.17675%
投资 交易
合计 9,970,800 0.74337%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名称 占公司总 占公司总
股数(股) 股数(股)
股本比例 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7,035,576 5.74336% 67,064,776 4.99999%
宝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7,035,576 5.74336% 67,064,776 4.99999%
投资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宝信投资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后,
宝信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67,064,776 股,持股比例为 4.9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2、宝信投资本次权益变动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
下简称“《减持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减持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宝信投资此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宝信投资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其实际减持情况与
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权益变动后,宝信投资仍在其最近一次披露的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公司将持续关注宝信投资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进展情况,
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权益变动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宝信投资仍需遵守《减持规定》《减
持细则》等规则中关于特定股东和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
5、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
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宝信投资已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宝信投资出具的《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2、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