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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鹰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3-23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1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的通知》(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
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 21 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
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
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认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
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
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
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
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
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
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
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
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能更加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