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国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22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19-004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3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
事 7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的需要,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 1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方式为信用授信,授信有效期为一年,综合授
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保函或银行认可的
其他授信业务种类。
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的需要,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
行申请 1.5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方式为信用授信,授信有效期为一
年,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境内外保函、内保外贷、信用证及银行承
兑汇票开立,国内、国际贸易融资、债务融资工具等信贷业务。
上述授信在额度内可分多次循环使用,授信额度内的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
的实际需求决定,以公司与银行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的相关文件。
2、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
司香港同芯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同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同芯”)经
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意由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
称“汇丰银行北京分行”)申请办理额度不超过 1000 万美元、期限不超过 1 年的
融资性备用信用证授信业务,用于支持香港同芯在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的
流动资金贷款项下或与之有关的融资性义务的履行。公司向汇丰银行北京分行提
供全额保证金质押担保,并与汇丰银行北京分行签署《授信函》和《保证金质押
合同》等相关业务合同。
本次授信额度内的具体融资金额将视香港同芯的实际需求决定,以其与银行
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及香港同芯执行董事签署本次授信和担保的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3、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
司同芯微电子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同芯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芯微电子”)
的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为其向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 3 亿元
人民币、期限不超过 3 年的专项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与国家开发
银行北京分行签署相关担保合同。
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且授信额度内的具体融资金
额将视同芯微电子的实际需求决定,以其与银行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同芯微电子董事长签署本次授信和担保的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