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国微: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督导培训工作报告2022-07-26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督导培训工作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作为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国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的
持续督导券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义务。2022 年 7 月
12 日,紫光国微公告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按照相关规定,渤海
证券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对紫光国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
员及控股股东相关人员等进行了培训,并提请公司对因故未参与线上培训的相关人
员转发了相关培训资料,督促其认真学习培训内容。本次培训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培训对象
在本次培训中,紫光国微接受培训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相关人员等。
二、培训方式
渤海证券指定并授权保荐代表人关伟、王金龙主要负责紫光国微持续督导相关
工作。2022 年 7 月 22 日,王金龙通过线上授课的方式对部分紫光国微相关人员进
行了培训,并提请公司对因故未参与线上培训的相关人员转发了培训资料,以供自
学。
三、培训内容
渤海证券向本次培训的对象提供了书面的培训材料,重点介绍了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信息披露、募集资金运用、控股股东行为规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监管等方面
的要求。
四、培训效果
本次培训期间,公司参与培训的人员认真配合保荐机构做好相关工作,并积极
进行交流沟通,渤海证券同时向紫光国微提供了培训讲义,提请公司转发至其他因
故未参加培训人员,以供自学。本次培训促使培训对象加深了对上市公司关于规范
运作、信息披露、募集资金运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监管等方面的了解和认识,更加
理解了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
紫光国微的规范运作水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督导培训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关伟 王金龙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