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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紫光国微: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2022-11-08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紫光国芯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查阅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聘任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拥有足够的
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 2022 年度审计
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议案审议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王立彦:___________     黄文玉:                崔若彤:




                                                      2022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