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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紫光国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1-24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22-066
债券代码:127038           债券简称:国微转债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11月23日(星期三)下午14:5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11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23日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广场D座西区
15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道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3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1
份 409,443,738 股 , 占 股 权 登 记 日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849,608,368 股 的
48.1921%。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共53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88,542,412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2.191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21,040,470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16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 络投 票参 加本 次股 东大 会的 股东 共531 名, 代表 有表 决权 的股份
188,403,268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75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及视频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
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大会进行了见证。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
案: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9,440,5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2%;反对 2,440 股, 占出 席本次 股东大 会有效 表决权 股份 总数的
0.0006%;弃权 6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88,539,2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 2,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弃权 699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4%。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9,168,1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327%;反对 2,440 股, 占出 席本次 股东大 会有效 表决权 股份 总数的



                                          2
0.0006%;弃权 273,17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88,266,7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38%;反对 2,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弃权 273,175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449%。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和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9,168,1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327%;反对 2,440 股, 占出 席本次 股东大 会有效 表决权 股份 总数的
0.0006%;弃权 273,17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88,266,7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38%;反对 2,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弃权 273,175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449%。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7,322,9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820%;反对 1,847,5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12%;弃权 273,17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86,421,6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752%;反对 1,847,599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99%;弃权 273,175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449%。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选举陈斌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四、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刘鑫律师、韩雅华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

                                    3
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
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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