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23-031 债券代码:127038 债券简称:国微转债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 4、6、7 项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广场D座西楼 15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道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1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1 份 314,613,802 股 , 占 股 权 登 记 日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849,618,097 股 的 37.03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共21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93,712,476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1.030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21,380,107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56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 络投 票参 加本 次股 东大 会的 股东 共204 名, 代表 有表 决权 的股份 93,233,695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73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 事务所律师对大会进行了见证。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 案: 1、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14,271,9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914%;反对 39,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6%;弃权 302,2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1%。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14,271,9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914%;反对 39,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6%;弃权 302,2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1%。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14,275,4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925%;反对 36,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 0.0115%;弃权 302,2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1%。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4,290,5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972%;反对 46,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7%;弃权 277,03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93,389,2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50%;反对 46,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3%;弃权 277,035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956%。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14,271,9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914%;反对 39,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6%;弃权 302,2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1%。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9,618,7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4123%;反对 4,969,2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95%;弃权 25,79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88,717,4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698%;反对 4,969,263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027%;弃权 25,796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75%。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 该提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紫光春华科技有限公司为关联 股东,其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220,901,326 股,审议该提案时,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93,395,8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21%;反对 36,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5%; 弃权 280,57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9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93,395,8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21%;反对 36,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5%;弃权 280,575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994%。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黄文玉先生代表独立董事进行了述职。 公 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韩雅华律师、王丹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 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