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花股份: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2015-08-11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9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 年 9 月 10 日(星期四)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9 月 9 日(星期三)—2015 年 9 月 10 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9 月 10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5 年 9 月 9 日 15:00 至 2015 年 9 月 10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
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
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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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5 年 8 月 31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15 年 8 月 3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结算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员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新昌县梅渚镇三花工业园区办公大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合法性和完备性情况: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议程:审议《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 年—2017 年)》
上 述 议 案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5 年 8 月 1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5 年 9 月 1 日至 2015 年 9 月 9 日 8:30 -11:30,13:30 -17:00
(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浙江省新昌县梅渚镇三花工业园区办公大楼浙江三花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2532)。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
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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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
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50
2、投票简称:三花投票
3、投票时间:2015 年 9 月 1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三花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的议案总数。
5、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
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6、股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
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00
议案 1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 年—2017 年)》及其摘要 1.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
代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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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
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
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确无误,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为准;
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
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自动撤单处
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9 月 9 日(现
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5 年 9 月 10 日(现场股东大
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
区注册,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五分钟后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
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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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或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
请。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陆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三花
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
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③进行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资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
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
该项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575-86255360
传真号码:0575-86563888-8288
2、联系人:吕逸芳
3、其他事项: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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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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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回执
回 执
截止 2015 年 8 月 31 日 15:00 交易结束时,我单位(个人)持有“三花股份”
(002050)股票__________股,拟参加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或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股东账户号: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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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三花股份有
限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下列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
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
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 年—2017 年)》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个人股东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授
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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