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花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芜湖三花自控元器件有限公司收购芜湖三花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5-12-30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芜湖三花自控元器件有限公司收购芜湖三花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三花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芜湖三花自控元器件有限公司收
购芜湖三花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关于芜湖三花自控元器件有限公司收购芜湖三花科技有限公司100%
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
进行,定价公允合理,充分保证了上市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计骅、沈玉平、张亚平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