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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花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6-09-24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8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1,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5〕1454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向
舟山金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 7 名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46,349,942 股,共募集资金 399,999,999.46 元,扣除发行费用 5,999,999.47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393,999,999.99 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
531 号)。
    基于《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的规定,募集资金由杭州三花微通道换热器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负责实
施,具体使用安排见下表:
                 募集资金支出项目                        计划使用金额

在墨西哥建设微通道换热器生产线项目                             22,755.00 万元

新增年产 80 万台换热器技术改造项目                              7,996.00 万元

补充营运资金                                                    9,249.00 万元

                     合   计                                   40,000.00 万元

    2015 年 12 月 29 日,本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净额 393,999,999.99 元以增资方

                                        1
 式拨付给全资子公司杭州三花微通道换热器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三花
 股份、三花微通道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支行与华林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州凤起支行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3,411.14 万元,募集资金
 专户余额为 16,057.35 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入净额 68.49 万元)。根据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及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公司在 6 个月内将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
 募集资金存放于下列专户中,具体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   银行账号              专户余额         专户用途
             开户行名称
杭州三花微   中信银行股份   8110801013200233616   16,057.35 万元   在墨西哥建设微通道
通道换热器   有限公司杭州                                          换热器生产线项目、
有限公司     凤起支行                                              新增年产 80 万台换
                                                                   热器技术改造项目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所需流动资金也随之增加,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满足业务发展需要,节约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在保证募集资金
 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1,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
 流动资金可有效降低财务成本,按现行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如果使用期限按 6 个
 月计算,本次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为 239 万元。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
 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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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将及时把资金归还
到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并在资金全部归还以后 2 个
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决策和
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1,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1,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
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
财务资助,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 11,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3
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使用用途的情形。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各项业务发
展需要、节约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三花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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