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花智控:关于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128号文”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2017-04-12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128 号文”第五条相关标准的
说明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花智控”)自 2017 年 3 月 6
日起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停牌之前最后一个交易日(2017 年 3 月 3 日)
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10.81 元/股,之前第 20 个交易日(2017 年 2 月 6 日)收
盘价为 10.41 元/股,该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幅 3.84%。
同期,中小板综指(代码:399101)累计涨幅为 3.28%;通用设备指数(代
码:883131)累计涨幅为 1.46%。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的公司
股票价格波动未超过 20%。同时,本次交易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中,也未出现股
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的情况。
因此,本次交易停牌之前,三花智控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
特此说明。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