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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花智控: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2-02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基于自身独立判断的立场,
对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着眼于公司整体经营发展布局而做
出的谨慎决定,募集资金投资的新项目是公司现有产业链的扩张,且具有较好的
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内容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该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调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
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调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
见:
    公司提交了调整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详细资料,经认真核查,基于独立判断,
认为:本次公司2017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调整系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所
进行的调整,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将本次公司日
常关联交易事项之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


       三、关于调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1-
    经核查,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调整公司2017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日常关联
交易遵守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
的行为,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
同意本次调整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四、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针对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20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公司已建立了《风险投资管
理制度》和《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投资权限、内部审批流程、风险控制措施
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以确保资金安全。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充分发挥闲置自有资金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计骅、沈玉平、张亚平
                                                        2017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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