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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花智控:公司2018年度采购生产设备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18-04-16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17-018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2018 年度采购生产设备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 4 月 12 日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采购生产设备关
联交易预计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对设备采购情况进行分析后得出:杭州通产机械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通产机械”)、杭州三花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花研究院”)
提供的设备质量性能保障、交货及时、价格合理,为此,预计 2018 年公司仍将
向通产机械、三花研究院采购设备。2017 年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分别向通产机
械、三花研究院采购设备 666.67 万元、39.96 万元,预计 2018 年本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将通过招投标等各种方式可能向通产机械、三花研究院分别采购设备将不
超过 3,150 万元、50 万元。
    通产机械、三花研究院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三花控股的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
方,此项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杭州通产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产机械”)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翁伟峰
    注册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12 号大街 289-2 号一层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自动化控制、精密测试仪器(ALT 气体检漏设备、自
动化检测与控制设备、数控组合加工专机、自动化特种设备)。

                                     -1-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0,039.95 万元,净资产 1,637.47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1,506.77 万元,净利润
317.40 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通产机械与本公司同受三花控股直接或间接控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
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通产机械经营正常,生产状况良好,其能确保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设
备供应的履约能力,通产机械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杭州三花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花研究院”)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亚波
    注册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12 号大街 289-2 号
    经营范围:生产:自动化控制、精密测试仪器(除国家专项审批),服务:
太阳能光热、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及零部件、智能电控一体化、节能制冷空
调、暖通领域技术前期研究开发,试验设备和工艺装备的开发,智能控制元器
件开发、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服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3,430.24 万元,净资产 10,297.63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1,550.19 万元,净利
润 10,109.09 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三花研究院与本公司同受三花控股直接或间接控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
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三花研究院经营正常,生产状况良好,其能确保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
设备供应的履约能力,三花研究院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
    (一)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通产机械签署的《生产设备供销协议》尚处于
存续期间。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如下:
    1、采购设备的计划:由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通产机械提供设备采购计划,
明确采购设备的种类、规格、型号、交货时间和数量。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采
购计划如有调整,应及时通知通产机械。
    2、定价政策:双方之交易价格,应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3、其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并无强制性义务仅从通产机械采购其所需的
设备,在市场同等条件下,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自行选择向任意第三方供应商
进行采购;通产机械并无强制性义务必须履行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采购计划。
但在同等条件下,通产机械应优先供应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设备。


    (二)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三花研究院签署的《生产设备供销协议》尚处
于存续期间。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如下:
    1、采购设备的计划:由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三花研究院提供设备采购计
划,明确采购设备的种类、规格、型号、交货时间和数量。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的采购计划如有调整,应及时通知三花研究院。
    2、定价政策:双方之交易价格,应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3、其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并无强制性义务仅从三花研究院采购其所需
的设备,在市场同等条件下,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自行选择向任意第三方供应
商进行采购;三花研究院并无强制性义务必须履行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采购计
划。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都不得要求三花研究院给予优于任何第
三方的销售条件;但在同等条件下,三花研究院应优先供应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的设备。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
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价格公
允,为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
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因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8 年除预计发生上述采购生产设备关联交易以
                                   -3-
外,还将发生其他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18 年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
生关联交易总额为 6,030 万元,虽已达 3,000 万元以上,但未达到占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故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采购生产设备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与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2018年度采购生产设备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提交了关于2018年度采购生产设备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相关详细资料,
经认真核查,基于独立判断,认为:采购生产设备关联交易系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的正常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同意将关于公司2018年度采购生产设备关联交易事项之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2、关于公司2018年度采购生产设备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关于公司2018年度采购生产设备关联
交易预计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上述
关联交易遵守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董事违反诚
信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
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18年度采购生产设备关
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公司 2018 年全年预计发生的采购生产设备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及信息
披露情况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独
立财务顾问对公司 2018 年预计相关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4-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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