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三花智控: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29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18-053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将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
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
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
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根据上述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
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的变更,并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
的财务报表。
    2、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通过之日起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
1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
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
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
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
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
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0、收到的政府补助,原计入“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列示“收
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
净资产以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关
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依据财政部于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
 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
 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
 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
 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