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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花智控: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29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
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调整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事
前认可意见:
    公司提交了调整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详细资料,经认真核查,基于
独立判断,认为:本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调整系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所进行
的调整,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将本次调整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之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
议。


       二、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调整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遵守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
为,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本次调整公司 2018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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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
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购买日有效期限为自
2018 年 11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止。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依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
15 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
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
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计骅、沈玉平、张亚平
                                                                 2018年10月29日
    (以下无正文)董事:杨一理、陈江平、朱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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