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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花智控: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2018-12-08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18-067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1 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公众股份
的预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
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已经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
    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转
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
需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情形。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
民币 6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00 元/股(含 20.00 元/股),具体
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
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
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
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
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8 年 12 月 8 日至 2019 年 1 月 21 日,每个工作日
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浙江省新昌县梅渚镇沃西大道 219 号
    联系人:吕逸芳、王语彤
    联系电话:0575-86255360
       传真号码:0575-86563888-8288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
“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