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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花智控: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2020-02-04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0-013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一、公示情况说明
    1、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

告了《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
    2、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通过公司网站公告方式发布了《关于浙江三花
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对
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0 年 1 月 22 日至 2020
年 1 月 31 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

    3、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

                                     1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列入本次《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
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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