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采购生产设备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 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调整公司2020年度采购生产设备关联交易预计事 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提交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采购生产设备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相关详细 资料,经认真核查,基于独立判断,认为:采购生产设备关联交易的调整系公司 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所进行的调整,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采购生产设备关联交易事项之相关议案提交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计骅、石建辉、朱红军 2020年8月13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