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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花智控: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0-11-05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0-086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702 人,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
售数量为 498.888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389%;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2020 年 11 月 6 日。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关于《浙江
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董事会将根据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
会的相关授权,办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8 年 8 月 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股权激励计

                                     1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 年 8 月 9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
单进行了核查,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18 年 8 月 21 日,公司公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18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股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8 年 9 月 1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
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19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
回购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 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0 年 6 月 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公司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
考核指标的议案》和《关于修订<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修改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

                                   2
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修改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0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和《关于修
订<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9、2020 年 10 月 2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
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 2018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
明
         1、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限期届满
         根据《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相关规定,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 30%。公司限制性股票
的上市日为 2018 年 11 月 6 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限期将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届满。
         2、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符合《浙江三花
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规定的各项解除限售条件。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第二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1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3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件。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2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2019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3
         2019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7%。[注]                 17.22%。
         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若各年 激励对象的综合考评:
         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 1、702 名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
         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个人 核结果为 A、B、C,满足第二个
         2019 年考核为 A、B、C,个人解除限售比例为 100%;激励对象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4
         个人 2019 年考核为 D、E,个人解除限售比例为 0%。            2、1 名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核
                                                                     结果为 D,不满足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3、2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
                                                                     备激励资格。

   注:对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考核指标,需扣除公司 2017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及本

计划公告以后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影响。即,在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税后净利

润中扣减闲置募集资金的税后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利息收入与理财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中扣减闲

置募集资金按月计算的加权平均数。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除已按照规定程序审议回购注销其持有
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外,公司现有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702 名激励对
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 498.888 万股。本次实施的股
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0 年 11 月 6 日;
                                               4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498.888 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1389%;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人数为 702 人;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     已解除限售数量 本期可解除限售 剩余未解除限售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万股)         数量(万股)   数量(万股)
   王大勇       董事/总裁             15.73                  3.9                  5.07                   6.76
   倪晓明          董事               15.73                  3.9                  5.07                   6.76
   陈雨忠 董事/总工程师               15.73                  3.9                  5.07                   6.76
   胡凯程      董事会秘书             15.73                  3.9                  5.07                   6.76
   俞蓥奎        财务总监             15.73                  3.9                  5.07                   6.76
        公司核心人才
                                    1,477.372            372.45                  473.538               631.384
      (合计 697 人)
     合计(702 人)                 1,556.022            391.95                  498.888               665.184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后股本结构的变化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6,489,247          2.13               -4,988,880           71,500,367              1.99
高管锁定股                   48,846,957          1.36                                     48,846,957             1.36
股权激励限售股               27,642,290          0.77               -4,988,880            22,653,410             0.6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515,552,531       97.87               +4,988,880           3,520,541,411          98.01
三、总股本                  3,592,041,778       100.00                                   3,592,041,778          100.00



             注:激励对象王大勇、倪晓明、陈雨忠、胡凯程和俞蓥奎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职期间每年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为实际可上

      市流通股份,剩余 75%股份将继续锁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持的本次解除限售股票继续受此规定的约束,

      同时其买卖股份应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

      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5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5、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及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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