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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花智控: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3-27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17]1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
  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
  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关于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仔细的核查,并发表
  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违规占用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
  度发生并累计到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违规占用情况。
       (二)对外担保情况
           1、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为 352,697.19 万元,报告
  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 75,224.70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 76,034.54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 7.55%,上述发生的担保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
           2、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关联担保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期末担保
担保方名称          担保对象名称           融资业务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金额
              SANHUA INTERNATIONAL
                                           银行借款   12,037.50   2019.07.05   2022.06.20
              SINGAPORE PTE. LTD.

  本公司      SANHUA INTERNATIONAL,INC.    银行借款   20,227.19   2019.12.09   2022.12.09


              SANHUA INTERNATIONAL,INC.    银行借款    9,787.35   2020.06.24   2021.06.23




                                             -1-
        SANHUA INTERNATIONAL
                                 银行借款     8,025.00   2020.09.14   2021.09.13
        SINGAPORE PTE. LTD.
        SANHUA INTERNATIONAL
                                 银行借款     8,025.00   2020.11.02   2021.11.01
        SINGAPORE PTE. LTD.
        SANHUA INTERNATIONAL
                                 银行借款     7,500.00   2020.06.12   2022.12.25
        SINGAPORE PTE. LTD.
        SANHUA INTERNATIONAL
                                 银行借款    10,432.50   2020.02.10   2021.02.09
        SINGAPORE PTE. LTD.

                  小    计                   76,034.54


    3、公司发生的每笔对外担保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履
行审议程序,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4、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
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到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二、关于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发表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并能有效保
护投资者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交
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
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也适合公司
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需求。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编制的《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
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有关

                                   -2-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
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关联交易
遵守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董事违反诚信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
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
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2001年承担本公司审计业务以来,工
作认真负责,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开展审计工作,在计划时间内保
质保量完成审计业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七、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
期保值业务的审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
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运行管理办法》,能够有效进行内部控制和管理,
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
利于规避市场风险,对冲原材料价格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实现公司长期稳健


                                  -3-
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八、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
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时可能
导致的风险以及引发的法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协助相关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其
职责,促进公司发展。本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
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
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情形,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计骅、石建辉、潘亚岚
                                                           2021年3月27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