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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花智控: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张亚平)2021-03-27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作为浙江三花智能控制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在 2020 年度工作中, 认真履
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
的利益。现将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公司现有独立董事 3 名,达到公司全体董事总人数 9 名的三分之一。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     名        本年召开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投票次数
                          (次)               (次)            (次)      (反对次数)
   张亚平                      4                  4                0                0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    名            本年召开股东大会次数(次)          亲自出席(次)
               张亚平                            3                             0


    二、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序号             会议届次                          发表事项                      发表意见
                                    1、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
    1          次临时会议           见;                                                同意
             (2020.1.21)          2、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
                                    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1、《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
                                    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          次临时会议                                                               同意
                                    2、《关于向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2020.2.24)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3                                                                                   同意
           次会议(2020.4.27) 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
                            可意见;
                            5、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
                            见;
                            6、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采购生产设备关联交易预计
                            的事前认可意见;
                            7、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采购生产设备关联交易预计
                            事项的独立意见;
                            8、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9、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公司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独立意见;
                            11、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12、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
                            前认可意见;
                            13、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
                            立意见;
                            14、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15、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薪酬和津贴的独立意
                            见;
                            16、关于修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条
                            款的独立意见;
                            17、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1、《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
                            绩考核指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部分业
                            绩考核指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绩考核指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      次临时会议                                                       同意
                            4、《关于修订<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0.6.5)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5、《关于修订<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专职委员会履职报告
    本人是公司董事会考核与薪酬委员会成员,并担任委员会主任。2020 年本
人担任考核与薪酬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遵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
考核与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
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履行了考核与薪酬委员会召集人的专业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本人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董
事薪酬与津贴;调整股权激励方案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并重点
关注公司在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披露。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 2020 年度公司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
了信息披露工作,以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和投资者的知情权。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0 年内本
人能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主动进行实地考察、调研,凡经董事会
决策的重大事项,我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阅,详细
询问相关议案的背景资料和决策依据,调阅有关资料,必要时进行现场调查,获
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信息,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讨论方案的进一步完善,在充
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出具同意纳入董事会讨论
的书面意见和发表专项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3、自身学习情况。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公司信息披露和
董事行为等相关法规的理解和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本人会不
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切实保护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六、联系方式
   张亚平:0571-28875509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亚平
            2021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