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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花智控: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2021-10-26  

                        证券代码:002050        证券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1-091
债券代码:127036        债券简称:三花转债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关于《浙江三
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三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董事会将根据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
的相关授权,办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8 年 8 月 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股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 年 8 月 9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

                                   1
单进行了核查,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18 年 8 月 21 日,公司公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18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股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8 年 9 月 1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
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19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
回购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 2018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0 年 6 月 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公司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
考核指标的议案》和《关于修订<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修改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上述修改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0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和《关
于修订<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9、2020 年 10 月 2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

                                   2
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 2018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1 年 6 月 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
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
明
         1、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届满
         根据《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相关规定,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 40%。公司限制性股票
的上市日为 2018 年 11 月 6 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将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届满。
         2、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符合《浙江三花
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规定的各项解除限售条件。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三 个 解 除 限 售 期解 除 限 售条
     1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件。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足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条件。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2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指标一:2020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
                  2020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7%。[注] 或不低    收益率为 15.36%(剔除闲置募
           于同行业对标公司同期 80 分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注 2]水     集资金的影响)低于 17%。或指
           平。                                                         标二:2020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3
                                                                        益率为 15.04%,高于对标公司
                                                                        同期 80 分位水平(13.88%)综
                                                                        上,公司 2020 年业绩指标达成,
                                                                        满足解锁条件。
           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对激励对象的综合考评: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 1、676 名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
           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解除限售比例。激 考核结果为 A、B、C,满足第
   4       励对象个人 2020 年考核为 A、B、C,个人解除限售比例为 100%; 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激励对象个人 2020 年考核为 D、E,个人解除限售比例为 0%。 2、1 名激励对象因非公职死亡
                                                                       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3、7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
                                                                       备激励资格。

    注 1:对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考核指标,需扣除公司 2017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及本计划公告以后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影响。即,在计算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税后净利润中扣减闲置募集资金的税后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利息

收入与理财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中扣减闲置募集资金按月计算的加权平均数。

    注 2:对标公司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各对标公司年报公布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为准。

       3、关于公司业绩满足业绩条件的说明

                                                 4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
和《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约定的第
三个行权期的行权业绩条件为关于净资产收益率的要求:“2020 年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7%,或不低于同行业对标公司同期 80 分位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水平。”
      由下表可以看出,公司 2020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15.04%,高于
对标公司同期 80 分位水平。
        代码                         公司名称    净资产收益率(%)

      002050.SZ                      三花智控          15.04

                  对标公司 80 分位                     13.88

      000030.SZ                      富奥股份          12.94

      000404.SZ                      长虹华意          3.55

      000887.SZ                      中鼎股份          5.49

      002011.SZ                      盾安环境          -53.36

      002048.SZ                      宁波华翔          8.71

      002239.SZ                       奥特佳           -5.78

      002418.SZ                      *ST 康盛          1.51

      002454.SZ                      松芝股份          7.02

      002527.SZ                       新时达           3.22

      002536.SZ                      飞龙股份          5.84

      002676.SZ                      顺威股份          2.59

      002686.SZ                       亿利达           2.54

      002851.SZ                      麦格米特          17.89

      300124.SZ                      汇川技术          21.70

      300217.SZ                      东方电热          3.12

      300342.SZ                      天银机电          8.77

      300403.SZ                      汉宇集团          14.43

      300473.SZ                      德尔股份          -19.70

      600619.SH                      海立股份          3.64

                                         5
            代码                   公司名称             净资产收益率(%)

         600699.SH                 均胜电子                      4.61

         600885.SH                 宏发股份                      15.96

         601689.SH                 拓普集团                      8.29

         603158.SH                 腾龙股份                      13.88

         603319.SH                  湘油泵                       19.20

         603677.SH                 奇精机械                      5.32

         603726.SH                 朗迪集团                      11.73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
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宜。


    三、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
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的份额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676 人,可解除限售数量为 6,465,940
股。具体如下:


                               获授尚未解除的限制本期可解除限售数量 剩余未解除限售数量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股)        (股)             (股)
王大勇             董事/总裁       67,600             67,600                0
倪晓明               董事          67,600             67,600                0
陈雨忠        董事/总工程师        67,600             67,600                0
胡凯程          董事会秘书         67,600             67,600                0
俞蓥奎             财务总监        67,600             67,600                0
公司核心人才(合计 671 人)        6,127,940         6,127,940              0
         合计(676 人)            6,465,940         6,465,940              0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三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进行了考核,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676
                                        6
名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核结果均为达标,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经营业绩、
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浙江三智能
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权激励计划(草案)》和《浙江三智能控
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宜。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董事会同意公司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676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
售股份共 6,465,940 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浙江三花智能控
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浙江三花智能控制
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解除
限售的激励对象满足《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
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 676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
个解除限售期内的 6,465,94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已满足,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 676 名激励对象办
理本次解除限售事宜,可解除限售数量为 6,465,940 股。


    七、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结论意见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解除限售及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
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回
购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尚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相关股份注销、减资的手续;

                                    7
    2、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等待期即将届
满,符合《管理办法》及《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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