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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花智控: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潘亚岚)2022-03-25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1 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
勉尽职,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
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1 年度履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召开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投票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反对次数)
           9                 8            0             0              0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召开股东大会次数(次)                        亲自出席(次)
                       5                                      3


    二、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序号          会议届次                         发表事项                       发表意见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4、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
    1          五次会议          立意见                                           同意
             (2021.2.24)       5、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
                                 可意见;
                                 6、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
                                 见;
                                 7、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8、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9、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10、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独立意见;
                       11、关于公司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1、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     七次临时会议     具体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1.5.27)    2、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公司上市的独立意见;
                       1、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
                       的独立意见;
                       2、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的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3、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
3     八次临时会议     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1.6.8)     4、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5、关于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的独立意见;
                       6、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7、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独立意见。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第六届董事会第
                       资金的独立意见;
4   十九次临时会议                                                     同意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独
      (2021.6.23)
                       立意见。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
                       3、关于调整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5   二十次临时会议                                                     同意
                       额度的独立意见;
      (2021.7.16)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的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
6   十一次临时会议                                                     同意
                       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1.8.11)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的独立意见;
                       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
                       见;
                       3、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前认可意见;
7       十二次会议     4、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
      (2021.10.25)   项的独立意见;
                       5、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
                       资金的独立意见;
                       6、关于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的独立意见;
                       7、关于 2018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8、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9、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三、日常工作情况
    本人能到公司现场深入了解情况,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状况,并通过电话、邮
件、微信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并利用专业
优势为公司经营与发展提出意见与建议。
    本人是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严格遵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相关事项,针
对定期报告、财务报表、利润分配方案等事项进行审核。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
关注审计工作安排及进展情况,就审计安排、审计过程、审计报告等相关事项与
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面对面有效沟通,重视解决审计过程中发
现的问题,促进会计信息质量和审计质量的提高,履行好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职
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在公司信息披露方面。本人对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股权激
励解禁以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并重点关
注公司在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披露。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真
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以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和投资者的知情权。
    2、在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方面。凡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我都事先对
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阅,详细询问相关议案的背景资料和决
策依据,调阅有关资料,必要时进行现场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信息,从
切实维护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出发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促进讨论方案的
进一步完善,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出具独
立意见。
    3、在加强自身学习方面。本人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认真学习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
及公司信息披露和董事行为规范等相关法规的理解和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
益的思想意识。本人会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
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保护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六、联系方式
潘亚岚:0571-28875509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潘亚岚
                                                 2022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