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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花智控: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3-25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作为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在 2021 年
度工作中, 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
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
如下:
    公司现有独立董事 3 名,达到公司全体董事总人数 9 名的三分之一。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召开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      投票次数 (反
          次数               次数                               次数         对次数)
           9                  2                0                 0                0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召开股东大会次数(次)                               亲自出席(次)
                      5                                              0


    二、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序号          会议届次                           发表事项                      发表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
    1      十一次临时会议                                                             同意
                                  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1.8.11)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的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
    2        十二次会议           见;                                                同意
             (2021.10.)         3、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
                                  前认可意见;
                                  4、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
                         项的独立意见;
                         5、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
                         资金的独立意见;
                         6、关于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的独立意见;
                         7、关于 2018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8、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9、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三、专职委员会履职报告
    本人是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并担任委员会主任。2021 年本人担任
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遵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
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
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的专业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本人对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解禁以及回购注销限
制性股票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并重点关注公司在重大事项方面
的信息披露。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 2021 年度公司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了信息
披露工作,以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和投资者的知情权。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1 年内本
人能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主动进行实地考察、调研,凡经董事会
决策的重大事项,我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阅,详细
询问相关议案的背景资料和决策依据,调阅有关资料,必要时进行现场调查,获
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信息,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讨论方案的进一步完善,在充
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出具同意纳入董事会讨论
的书面意见和发表专项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3、自身学习情况。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公司信息披露和
董事行为等相关法规的理解和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本人会不
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切实保护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六、联系方式
   鲍恩斯:0571-28875509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鲍恩斯
                                                       2022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