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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花智控: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2023-04-29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3-027
债券代码:127036          债券简称:三花转债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的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境内外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铜、锌、镍、铝等期货
合约;
    2、投资金额:投入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经营原材料价格波
动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单纯套利性交易操作,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开平
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但期货市场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经营风险,锁定原材料成本,
公司拟开展铜、锌、镍、铝等原材料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期货套期保值主要是
通过买入(卖出)与现货市场数量相当、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以达到规避价
格波动风险的目的。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期货领导小组作为管
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领导机构,并按照公司建立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运
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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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交易品种:仅限境内外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铜、锌、镍、铝等期货合约
    2、资金额度:据公司产能规模,预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累计投入保证
    金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3、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
    日止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实施主体: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


    四、审批流程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 《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运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
交易事项已经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独
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核查意见。根据衍生品投资合并计算原
则,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执行,对开
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六、期货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经营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不做
投机性、单纯套利性交易操作,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开平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
控制,但期货市场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由于突发不利因素造成期货价格在短期内出现大幅波动,
造成公司被迫平仓产生较大损失或公司无法通过交割现货实现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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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信用风险:在产品交付周期内,由于商品期货价格大幅波动,客户主动
违约而造成公司期货交易上的损失。
    3、操作风险:由于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因信息系统
或内部控制方面的缺陷而导致意外损失的可能。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
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
而给公司带来损失。如果公司选择的期货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经营
行为,也可能给公司带来损失。


    七、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
规模,在市场价格剧烈波动时及时平仓以规避风险。
    2、公司针对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运行管理办法》,严
格规定了该业务的操作程序,同时加强对相关执行人员的职业道德及业务培训,
避免操作风险,建立异常情况报告机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3、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
保证本次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或子公司的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严格控制
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
套期保值。


    八、相关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
期保值业务的审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
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运行管理办法》,能够有效进行内部控制和管理,
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
利于规避市场风险,对冲原材料价格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实现公司长期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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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开展铜、锌、镍、铝等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可在
一定程度上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已根据相关规
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运行管理办法》,相关业务管理制度较
为完备,具有相应的风险控施;公司开展铜、锌、镍、铝等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已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开展2023年
度外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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