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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洲电子: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2015-04-24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052                                      证券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5-032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
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同洲电子                        股票代码                       002052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龚芸                                               梁冰冰
电话                               0755-26990000-8880                                 0755-26990000-8957
传真                               0755-26722666                                      0755-26722666
电子信箱                           coship@coship.com                                  coship@coship.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4 年                 2013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2 年
营业收入(元)                            1,601,835,867.88       1,956,087,078.32                -18.11%      2,106,437,528.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16,757,631.15           34,156,536.18              -1,320.14%      134,699,896.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423,930,776.81           15,602,555.39              -2,817.06%      121,619,899.87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06,166,615.50           -74,726,709.22              -509.72%       223,509,513.6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1                    0.05            -1,320.00%                     0.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1                    0.05            -1,320.00%                     0.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9.51%                     2.71%              -42.22%               11.28%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减
总资产(元)                              2,985,967,439.34       3,307,656,278.37                 -9.73%      3,154,262,140.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43,962,573.26        1,263,250,604.57                -33.19%      1,263,242,053.09


(2)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 5 个交易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6,481                                                              58,479
                                                                日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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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袁明           境内自然人          24.03%     164,142,718                  164,142,718 质押            136,400,000
华夏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
                                    4.83%      33,000,000
-万能保险产 人
品
招商证券股份 境内非国有法
                                    2.51%      17,120,042
有限公司     人
五矿国际信托
有限公司-五
矿信托-西南 境内非国有法
                                    0.60%       4,097,853
鸿晟证券投资 人
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
新华信托股份
有限公司-新
华信托磐石 19 境内非国有法
                                    0.59%       4,030,000
号证券投资集 人
合资金信托计
划
华润深国投信
托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
                                    0.54%       3,718,889
润赢 85 号集合 人
资金信托计划
云南国际信托
有限公司-金 境内非国有法
                                    0.54%       3,714,240
丝猴证券投   人
资.瑞园
余劲松         境内自然人           0.50%       3,439,350
袁华           境内自然人           0.46%       3,166,560
叶欣           境内自然人           0.44%       3,000,000                    2,250,000 质押               165,057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股东袁明与袁华为兄弟关系,为一致行动人。公司无法判断其他前十
的说明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无法判断他们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公司股东余劲松通过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明(如有)                 3,439,350 股。


(3)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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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股权方框图如下:


                                                   袁明

                                            18.03%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601,835,867.88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8.11%,毛利率为16.29%,比上年
同期下降了10.45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416,757,631.15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320.14%。

    2014年公司主动放弃了一些毛利率低、回款条件差的机顶盒订单;受运营分成模式影响,公司发放的
DVB+OTT机顶盒确认为发出商品或长期待摊费用,并不确认产品销售收入;部分运营平台业务项目交付因
验收工作延迟,在报告期内无法确认收入,导致公司报告期相关营业收入减少。报告期内,机顶盒行业的
竞争加剧,同时,公司的手机业务作为战略储备业务没有进行规模销售,手机业务没有盈利,导致公司整
体毛利率有所下降。

    最近几年,公司一直对电视互联网相关的储备业务在进行持续投入,2014年期间,这些相关投入的费
用继续加大,公司管理层已经充分关注到在公司转型的同时,也要保证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为使公司能
持续稳定发展,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提高公司的业务集中度,保持公司业务竞争力,公司在2014年四季
度对部分储备业务进行了调整,对相关部门和部分不盈利项目进行了人员结构优化,对绩效淘汰的相关人
员采取了裁员措施。

    报告期内主要业务回顾:

    机顶盒业务方面,公司2014年的主要销售产品包括高清机顶盒、标清机顶盒、智能机顶盒、工程接收
机等,其中以高清机顶盒为主。2014年国内机顶盒业务主要的客户覆盖广东、江苏、湖北、湖南、四川、
辽宁、贵州、黑龙江、山东、天津等省份。国际机顶盒业务主要客户分布在亚洲,拉美及欧洲地区。报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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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公司为了提高资金周转的效率,主动放弃了一些规模较小、低毛利率回款条件较为一般的机顶盒订单,
重点选择能够在运营方面深度合作的客户来为电视互联网的发展继续布局,导致2014年国内传统机顶盒销
售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国际市场方面公司继续加大对印尼、非洲市场的开拓,从2014年开始,非洲
数字电视开始发力,印度整体平移第三,第四阶段马上就要开始,可以预计未来几年,印度、非洲数字电
视市场将会得到飞速发展并将成为公司未来业务增长的一个主要推力。

     广电平台业务方面,公司从2006年开始长期致力于为广播电视数字化提供端到端系统解决方案,通过
长期的战略布局和不断地市场拓展,目前公司双向互动业务前端平台已经覆盖全国除西藏、新疆、宁夏外
的大部分省、直辖市和自治区,超过25个省级单位项目(含深圳天威)和200余个市级单位项目。公司的
双向互动业务前端平台BO系统(BackOffice后台支撑系统)已经成为广电运营的最基础的系统。该系统以
内容管理、用户、合作伙伴为核心,负责电视节目单、影视节目、回放频道、节目录制等内容信息管理、
内容鉴权管理,还提供了基于终端的用户信息、用户订购信息管理、机构(合作伙伴)信息管理及服务信
息管理等,成为数据广播业务市场运营必须的核心产品。

     DVB+OTT业务是公司向电视互联网战略转型的主线业务,2014年公司已在辽宁、甘肃、贵州、湖南
地区完成了DVB+OTT的布局工作,在合作项目执行层面,公司根据广电运营商的当地市场情况分别采用
了平移整转、合作运营、终端补贴、捆绑销售、合作营销等方式以保证“DVB+OTT”业务能在当地顺利拓
展。其中,在辽宁地区,朝阳、阜新作为试点已按计划推出了内容丰富、高性价比的DVB+OTT节目套餐,
机顶盒的整转工作也按计划大部分完成;在甘肃地区,DVB+OTT试点平台已经搭建完毕,并引入了OTT
视频内容和OTT应用,目前已选择试点小区进行DVB+OTT机顶盒的整转工作;在贵州地区,已按计划推
出DVB+OTT节目套餐,DVB+OTT的机顶盒订单符合预期;在湖南地区,公司在长沙已完成DVB+OTT平
台的搭建,引入了OTT视频内容和OTT应用,并选定了试点小区来进行机顶盒的整转工作。

     其他终端业务,2014年公司国内一体机的销量较上年增长较大,主要销售市场包括吉林、武汉、江苏
南京、深圳、川渝等区域,工程订单的增量比较稳定。未来公司将在维护国内一体机成熟市场的同时,积
极开辟新兴市场,并重点开拓宾馆、酒店、企事业、机关、医院、大学等工程机市场,拓宽销售渠道。移
动终端方面,2014年公司研发并推出了960智能终端操作系统和960双系统安全手机,960智能终端操作系
统是具有独立的生态环境、自主、可控、安全的操作系统,于2015年4月初顺利通过了工信部的入网测试。
公司的手机业务作为战略储备业务只在前期进行了小批量的生产和开发,没有进行规模销售,市场销量很
小,不属于公司主营业务产品,未来公司将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再作进一步业务规划。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①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4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4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号、7号、8号、10号、11号、14号及16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
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
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及《企
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
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
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
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在编制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对当期和
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准则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其对本公司的影响       对2014年1月1日/2013年度相关财务报表项
     名称                              说明                                 目的影响金额

                                                                   项目名称               影响金额
                                                                                        增加+/减少-

《企业会计准则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4号)的通知要求,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902,891.88

第 2 号 —— 长 期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6,902,891.88
股权投资(2014 (2014年修订)》后,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
年修订)》        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在活跃
                  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
                  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
                  的确认和计量》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 报表列         其他综合收益                5,500,000.00

第30号——财务 报(2014 年修订)》及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             资本公积                 -5,500,000.00
报表列报》(2014
   年修订)

    续上表

      准则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其对本公司的影响        对2013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的影响金额
      名称                             说明                        项目名称               影响金额
                                                                                        增加+/减少-

《企业会计准则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4号)的通知要求,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8,136,194.73

第2号——长期股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8,136,194.73
权投资(2014年修 (2014年修订)》后,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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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订)》        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在
                    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
                    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 报表         其他综合收益                5,500,000.00

 第30号——财务 列报(2014 年修订)》及应用指南的相关规           资本公积                 -5,500,000.00
报表列报》(2014 定
     年修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3 年12月31日和 2012 年12月
31日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以及 2013 年度和 2012 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②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本年本公司无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2)会计估计变更
     本年本公司无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要求,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4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对前期重大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
追溯调整的议案》,由于公司子公司湖北同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建设进展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以及预测税
前补亏期间是否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等原因,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据此
追溯调整了2012年度财务报表相关财务项目数据,具体详见2014年3月24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2014年3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020号公告。
   (2)上述会计差错更正涉及对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2013年半年度报告以
及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影响,为了公允反映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前述相关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情况,公
司聘请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前述相关各季报的影响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
《关于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季报影响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瑞华核字
【2014】48040013号)。同时,公司于2015年8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2013年半年度报告、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
议案》,具体详见2014年8月1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051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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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年未发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本年未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本年未发生反向购买
     4、本年未处置子公司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本年度内新设成立了直接控制的北京同洲移动科技有限公司、同洲电子(巴西)有限公司、湖北同洲
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视际互联有限公司、同洲电子(尼日利亚)有限公司,和间接控制的同洲电子(澳
大利亚)有限公司、澳大利亚电视企业有限公司,因此本年度合并报表增加上述七家主体单位。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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