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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洲电子: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7-10-21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052                        证券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7-040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陈友                     董事                    因出差采用通讯方式出席

李宁远                   董事                    因出差采用通讯方式出席

欧阳建国                 独立董事                因出差采用通讯方式出席


       公司负责人吴远亮(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

计主管人员)党慧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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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820,278,055.58               1,907,545,598.76                         -4.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89,023,869.65                    916,664,464.93                       -3.02%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32,109,252.44                   8.15%           516,107,171.43                21.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446,990.01                  63.62%          -28,367,368.82                81.28%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32,712,117.33                  61.86%          -41,294,866.95                75.93%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851,693.72              -982.86%           -176,301,178.95              -275.95%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08                  63.64%                  -0.0380               81.3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08                  63.64%                  -0.0380               81.3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37%                  2.49%                   -3.14%                 7.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65,562.6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5,565,651.36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725,889.16

减:所得税影响额                                                                 -1,520.29

合计                                                                      12,927,498.1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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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79,548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袁明             境内自然人            16.50%        123,107,038       123,107,000 质押                 123,107,000

华夏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万 其他                     9.16%         68,308,000                  0
能保险产品

平安大华基金-
平安银行-深圳
                 其他                   2.99%         22,310,000                  0
平安大华汇通财
富管理有限公司

凌凤远           境内自然人             0.41%          3,093,466                  0

李红             境内自然人             0.36%          2,683,200                  0

广发证券资管-
中国银行-广发
恒定定增宝 12 其他                      0.36%          2,654,167                  0
号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

莫常春           境内自然人             0.32%          2,412,200                  0

叶欣             境内自然人             0.30%          2,250,000                  0

崔红君           境内自然人             0.26%          1,973,302                  0

刘莉             境内自然人             0.24%          1,820,000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
                                                                        68,308,000 人民币普通股          68,308,000
能保险产品

平安大华基金-平安银行-深圳
                                                                        22,3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2,310,000
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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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凤远                                                                3,093,466 人民币普通股          3,093,466

李红                                                                  2,683,200 人民币普通股          2,683,200

广发证券资管-中国银行-广发
恒定定增宝 1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2,654,167 人民币普通股          2,654,167
划

莫常春                                                                2,412,200 人民币普通股          2,412,200

叶欣                                                                  2,2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250,000

崔红君                                                                1,973,302 人民币普通股          1,973,302

刘莉                                                                  1,8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20,000

虞伟庆                                                                1,817,400 人民币普通股          1,817,4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公司无法判断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
说明                             关联关系,也无法判断他们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中凌凤远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 2,722,266 股,莫常春通过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 2,412,200 股,叶欣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 2,250,000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股,刘莉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 1,820,0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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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账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31.24%,主要是本期销售增长所致。
(2)其他应收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1.78%,主要是预付款收回所致。
(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83.26%,主要是剩余摊销期不足一年的长期待摊费用减少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34.79%,主要是增值税进项税增加所致。
(5)在建工程期末数主要是本期装修项目新增。
(6)长期待摊费用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8.72%,主要是合作运营项目及版权费正常摊销所致。
(7)短期借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31.32%,主要是本期新增银行借款所致。
(8)应付账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1.47%,主要是本期偿还到期货款所致。
(9)预收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44.50%,主要是产品完成交付所致。
(10)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9.96%,主要是本期支付上年度奖金所致。
(11)其他应付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9.94%,主要是本期偿还小牛慧赢借款所致。
(12)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增加102.65%,主要是按会计准则要求本期房产税从管理费用列入税金及附加增
加所致。
(13)销售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减少63.42%,主要是人员优化薪酬成本下降、以及处置老化不能正常使用资产而
减少的折旧摊销费用等所致。
(14)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增加39.61%,主要是本期受汇率变动影响增加了汇兑损失所致。
(15)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增加324.59%,主要是本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增加所致。
(16)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增加64.57%,主要是本期权益法核算的参股公司利润较上期增加所致。
(17)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减少62.37%,主要是本期无形资产处置利得较上期减少所致。
(18)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减少40.77%,主要是本期罚款支出较上期减少所致。
(19)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减少67.81%,主要是本期子公司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减少275.95%,主要是本期销售商品所收到的现金较上期减少
所致。
(2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增加362.91%,主要是本期本期收回投资的现金增加所致。
(2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增加96.66%,主要是本期偿还的借款较上期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股份过户事项
   经2016年4月7日深圳仲裁委员会(2016)深仲裁字第557号裁决书裁决,公司实际控制人袁明将其持有公司的123,107,038
股股份抵偿其向深圳市小牛龙行量化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人民币87,000.00万元借款,并自裁决之日起十日内,在符合相关
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按照规定的程序,将该股份过户至深圳市小牛龙行量化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名下。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原董事长袁明先生于2016年6月16日辞去公司所有职务并承诺自辞职生效之日(2016年6月
16日)起6个月内不进行股份转让过户;6个月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办理股份转让过户手续。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相关股份尚未过户。公司将持续跟进股权过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法定代表人事项

                                                                                                            5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原董事长袁明先生于2016年6月16日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职务后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
务。公司现行董事长之职责由现任副董事长吴远亮先生代行,公司董事会尚未推选出新的董事长,故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
司的法定代表人暂未进行工商变更。
   3、湖北同洲信息港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事项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的参股公司湖北同洲信息港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的公司资金余额为3297.92万元。以上资金
占用不属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未违反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管理层仍在积极的与对方沟通,督促对方
尽快归还其非经营性占用的公司资金,后续公司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对其采取其他方法来维护公司的权益。
   4、公司更名事项
   2014年3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4年4月15日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
称的议案》。由于未来公司将持续发展电视互联网业务,公司原名称“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经不能确切体现公司
进军电视互联网的战略发展布局,为更清晰地传达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名称拟变更为“深圳市同洲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同时相应的英文名称由原“Shenzhen Coship Electronics Co.,Ltd.”拟变更为“Shenzhen Coship Internet Technology Co.,Ltd”。
由于公司更名对公司多方面的事务影响较大。因此,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完成与更名相关的工商等变更。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1)本人在
                                                                  深圳市同洲
                                                                  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期间,
                                                                  如果再设立
                                                                  其他企业,则
                                                                  该等企业和
                                                                  其全资附属
                                                                  企业、控股子
                                                                  公司、参股公
                                                   关于同业竞
                                    控股股东、实                  司将不以任
                                                   争、关联交                    2003 年 10 月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际控制人袁                         何方式(包括                   长期        正常履行中
                                                   易、资金占用                  20 日
                                    明                            但不限于单
                                                   方面的承诺
                                                                  独经营、与他
                                                                  人合资、合作
                                                                  或联营)直接
                                                                  或间接从事
                                                                  与公司现在
                                                                  和将来主营
                                                                  业务相同、相
                                                                  似或构成实
                                                                  质竞争的业
                                                                  务;本人不会



                                                                                                                          6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利用在深圳
                                                         市同洲电子
                                                         股份有限公
                                                         司的控股地
                                                         位进行损害
                                                         侵占影响公
                                                         司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
                                                         经营活动。
                                                         (2)本人承
                                                         诺今后不通
                                                         过参股、控股
                                                         其他公司、与
                                                         其他公司联
                                                         营或者其他
                                                         方式从事与
                                                         公司相竞争
                                                         的业务。

                                                         1、在本人辞
                                                         去同洲电子
                                                         董事及董事
                                                         长等公司职
                                                         务后 6 个月
                                                         内,不会办理
                                                         股权转让过
                                                                                       在符合相关
                                                         户手续;2、
                                                                                       的法律、法规
                             控股股东、实                在本人辞去
                                            股份过户承                   2016 年 06 月 规定的前提
                             际控制人袁                  同洲电子董                                     正常履行中
                                            诺                           16 日         下,办理完股
                             明                          事及董事长
                                                                                       权转让过户
                                                         等公司职务
                                                                                       手续时为止。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后 6 个月后,
                                                         在符合相关
                                                         的法律、法规
                                                         规定的前提
                                                         下,办理股权
                                                         转让过户手
                                                         续。

                                                         在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暂
                                            募集资金使   时补充流动      2017 年 07 月 2018 年 8 月 4
                             公司                                                                       正常履行中
                                            用承诺       资金期间不      20 日         日
                                                         进行风险投
                                                         资,不对控股

                                                                                                                     7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子公司以外
                                                             的对象提供
                                                             财务资助。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 不适用
一步的工作计划


四、对 2017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2017 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万
                                                                          0   至                          2,000
元)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61,038.73

                                            四季度继续加大市场拓展、订单交付、收入实现力度,全年营业收入较上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年实现明显增长;通过调整经营策略,缩减费用开支,经营质量同比将有
                                            较大幅度上升。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