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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同洲: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2023-03-31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 同洲         公告编号:2023-046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李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李麟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
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李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深圳市同洲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麟先生作为
征集人就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
投票权的公告》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的内
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李麟作为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
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
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次征集活动的
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
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Coship ElectronicsCo.,Ltd.
    设立日期:1994 年 2 月 3 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苑路 6 号科技园工业
大厦 206
    上市时间:2006 年 6 月 27 日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同洲
    股票代码:002052
    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用腾
    公司董事会秘书:刘道榆
    公司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兴业路 3012 号老兵大厦 U 谷智创东
座 6001-6002
    公司邮政编码:518101
    公司电话:18028758205
    公司传真:0755-26722666
    公司网址:www.coship.com
    公司电子信箱:coship@coship.com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
集委托投票权:
    议案 1、《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议案 2、《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议案 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
告》。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麟先生,其基本情况
如下:
    李麟先生,1972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学经济
学系国际贸易专业。历任福建省土产畜产进出口公司职员,福建闽江律师事务所
律师,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福建同人大有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福建
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江西福道建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 年 4 月
22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征集人李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
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
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
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表决意见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并且对《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
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 2023 年 4 月 17 日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
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3 年 4 月 18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
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
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
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
由股东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
托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
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 2 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
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
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
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兴业路 3012 号老兵大厦 U 谷智创东座
6001-6002
       收件人:谢志胜
       邮政编码:518101
       公司电话:18028758205
       公司传真:0755-26722666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
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法人股
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
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
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
场投票、网络投票),以最后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
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征集人:李麟
                                                      2023 年 3 月 31 日
附件: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
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全文、《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及其他相关文
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的
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
内容进行修改。
    兹授权委托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麟先生代表本公司/本
人出席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表决意见如下:
                                                                    同   反   弃
 议案序号                          提案名称
                                                                    意   对   权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00      《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00      《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股票期权
   3.00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章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
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
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