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同洲: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03-31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
予的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积极
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
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将 2022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 年度经营情况简要回顾
2022 年上半年,公司一方面受市场环境影响,业务拓展有限;另一方面受限
于现金流不足,无法拓展更多业务。2022 年下半年,公司通过出售南通子公司房
地产和出租龙岗工业园获取了较好的现金流,极大地改善了公司资金状况,促进
了公司下半年业务的拓展。同时,公司为整合资源,保证原材料供应链稳定性,
打通产业上下游渠道,2022 年下半年在现金流得到改善的情况下,开展了一部
分回款周期短的业务,主要是电池原材料及电芯的贸易业务。报告期内,由于公
司新能源电池业务的持续扩大,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分为两大板块,第一板块为
公司上市以来的主营业务: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电视
操作系统 TVOS、智能数字终端、智能网关、数字电视前端设备等的研发、制造、
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主要面向广电
运营商、电信运营商及全球海外运营商市场。第二板块为新能源电池业务:锂离
子电池的技术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根据客户要求将电芯进行检测区分电芯容
量档位,达到梯次利用目的。在此基础上,公司积极布局新兴领域和市场,通过
资源整合和模式创新拓展新的增长点。
二、董事会履职和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履职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
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深入讨论,各抒己见,为公司的
经营发展谏言献策,做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了董
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所有独立董事均亲自参
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部分股东大会,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并做出独立、客观、公
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影响,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利润分配、聘请审计机构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
小股东的利益。除参加会议时间外,独立董事还累计安排了十天以上的时间亲自
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
行情况等进行调查,认真履行应有的监督职能。
董事长能够按照规定尽职主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采取措施确保董事会进行
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规范化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督促公司及时将经营动态
信息、董事会各项议题的相关背景资料提供给董事会成员,确保董事会各项议案
有足够的讨论时间,督促董事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科学、客观、公正发表个人
意见,鼓励支持有不同意见的董事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督促公司切实执行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
(二)董事会召开和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会议,各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和表决情
况见下表:
会议召开 审议
会议届次 会议审议议案
时间 结果
议案一、《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
议案二、《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议案三、《关于<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
案》
议案四、《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暨 2021
第六届董事会 全部
2022/4/18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第九次会议 通过
议案五、《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
销资产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
案》
议案十、《关于<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考核>的议案》
议案十一、《关于<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议案十二、《关于更新<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的议案》
议案十三、《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
案》
议案十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一、《关于<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 全部
2022/4/28 议案二、《关于<和解协议书>的议案》
第十次会议 通过
议案三、《关于<宝龙工业园租赁合同>的议案》
议案一、《关于对外融资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 全部
2022/6/22 议案二、《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第十一次会议 通过
议案》
议案一、《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
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更新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第六届董事会 方案的议案》 全部
2022/6/27
第十二次会议 议案三、《关于更新<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通过
票预案>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更新<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议案一、《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 全部
2022/7/4 议案二、《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第十三次会议 通过
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 全部
2022/7/11 议案一、《关于<宝龙工业园租赁合同>的议案》
第十四次会议 通过
第六届董事会 议案一、《关于<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全部
2022/8/17
第十五次会议 案》 通过
第六届董事会 议案一、关于收购东莞市同钛微科技有限公司 51% 全部
2022/9/1
第十六次会议 股权的议案》 通过
议案一、《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
第六届董事会 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全部
2022/9/26
第十七次会议 议案二、《关于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过
议案》
议案一、《关于<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 议案二、《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全部
2022/10/21
第十八次会议 议案三、《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通过
案》
议案四、《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议案一、《关于聘请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全部
2022/11/11
第十九次会议 议案三、《关于召开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过
议案》
(三)股东大会召开和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股东大会,全部由董事会召集,各次会议审议
的议案和表决情况见下表:
会议召开
会议届次 会议审议议案 审议结果
时间
议案一、《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
2022 年第一次
2022/1/14 <公司章程>的议案》 全部通过
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一、《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告>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关于<宝龙
暨 2021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工业园租赁
议案五、《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合同>的议
2021 年年度股 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议案》 案》议案事
2022/5/11
东大会 议案六、《关于<2021 年度监事薪酬考核> 项经审议否
的议案》 决;其余会
议案七、《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事项审议
的议案》 通过
议案八、《关于<2021 年度董事薪酬考核>
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
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宝龙工业园租赁合同>的
议案》
2022 年第二次
2022/7/11 议案一、《关于对外融资的议案》 全部通过
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一、《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
2022 年第三次
2022/7/21 议案二、《关于补选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 全部通过
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
议案三、《关于<宝龙工业园租赁合同>的
议案》
议案一、《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
2022 年第四次
2022/10/21 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 全部通过
临时股东大会
期的议案》
2022 年第五次 议案一、《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2022/11/10 全部通过
临时股东大会 董事的议案》
议案一、《关于聘请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2022 年第六次
2022/11/28 的议案》 全部通过
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履职和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和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切实履行职责,规范公司治理,为公司发
展提供专业建议。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由五名委员组成。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委员会
委员勤勉尽责,按照《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就公司经营
发展、战略布局以及所面临的市场环境与公司董事、高管进行深入探讨,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对公司经营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
遵循上市公司监管部门规范要求,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
职责,监督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审计部审计
工作计划及内部审计报告,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审计
委员会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审阅财务报表初稿,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后与年审会计
师沟通审计进度情况,并督促年审会计师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年审计会
计师出具初步意见后再次审阅财务报表,年审结束后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年审会计
师工作情况,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
尽心尽责,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对公司拟聘任的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的进行认真审查,严格筛选。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报告期内,公司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及薪酬情况进行
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董事、高管履职合格且公司薪酬发放符合有关规定。
四、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计划
2023 年公司将在董事会的带领下按照既定的发展战略开展工作,公司董事
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董事会的职责。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