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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同洲:关于对外转让所持有的参股公司股权及债权因公开挂牌转让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4-01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 同洲         公告编号:2023-050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转让所持有的参股公司股权及债权因公开挂牌转让

                        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交易概述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召
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转让所持有的参股公
司股权及债权的议案》,该议案经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内
容请查阅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拟对外转让所持有的参股公司股
权及债权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本次转让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按照决议内容将湖北同洲信息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洲信息港”)49%的股权及相关债权在深圳联合产权交
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公司关联方河南佳利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河南佳利伟业”)参与了第二轮公开挂牌并于 470 万元价格成功摘
牌。因此,本次转让事项因公开挂牌转让形成关联交易。
    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本次转让进行
补充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对外转让所持有的参股公司股权
及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同洲信息港 49%的股权及相关
债权一并转让给关联方河南佳利伟业,以盘活公司资产,缓解公司的现金流压力,
提高公司财务抗风险能力。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本次转让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转让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长刘用腾先生通过直接
和间接合并持有河南佳利伟业 99.8261%股权并担任其监事,故本次转让构成关
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董事会审议本次转
让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同洲信息港股权及债权。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手名称:河南佳利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文昌大道中段城市广场馨苑 B 栋 301 号
      法定代表人:刘用益
      注册资本:115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00788093272K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建材、钢材、装饰装潢材料销售。涉及许可经
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

 序号                      名称                       股数(万股)      占比(%)

  1                     刘用腾                            9500           82.6087
  2         福建盛丰浩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00           17.3913

                     合计                                11500             100

      河南佳利伟业成立于 2006 年,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长刘用腾先生。
      河南佳利伟业的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2年12月31日               2023年2月28日

      资产总额                         330,437.06                328,677.72

      负债总额                         298,786.25                296,484.64
      净资产                            31,650.81                    32,193.08

      资产负债率                             90.42%                    90.21%

          财务指标                2022年度                 2023年1-2月

      营业收入                          43,898.84                     5,110.98

      净利润                             4,994.51                      542.27
    经公开信息查询,未发现河南佳利伟业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同洲信息港 49%股权
    同 洲 信 息 港 成 立 于 2012 年 6 月 15 日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421000597177107G;注册资本:人民币 8000 万元,注册地址:荆州市荆州开
发区深圳大道特 39 号;法定代表人:宋涛;经营范围:电子产品、计算机软、
硬件及应用网络产品、自动化控制设备、无线移动电子信息产品、汽车电子产品、
LED 光电产品、视频云计算系统、系统集成、移动通讯终端、电子元器件、数
字电视机顶盒、电视机的生产及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相关资质开展经营
活动);通信设备购销(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
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
    同洲信息港 2012 年成立时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5 年 12 月,公司将所
持有的同洲信息港的 51%股权转让给了成都兆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成都兆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持有的 51%股权转让给了
福建沐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同洲信息港最新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股数(万股)     占比(%)

    1    福建沐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4,080            51
    2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920            49

                 合       计                      8,000            100

    同洲信息港 2022 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9,153.18

                 负债总额                        11,267.79
                 净资产                          -2,114.61

                 应收账款余额                         67.64

                      财务指标            2022年度

                 营业收入                            367.72

                 营业利润                             99.56

                 净利润                              108.71
                 经营活动产生的
                                                    25.84
                 现金流量净额

    经公开信息查询,未发现同洲信息港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持有的同洲信
息港 49%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第三人权利,不涉及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
在查封、冻结情况。该股权已全额计提减值,账面价值为 0 元。本次公开挂牌转
让已通知同洲信息港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未在两轮公开挂牌中行使优先受让权。
    2、公司对同洲信息港的 3169.92 万元债权
    同洲信息港 2012 年成立时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5 年 12 月,公司将所
持有的同洲信息港的 51%股权转让给了成都兆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此
后,同洲信息港转变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上述债权形成于同洲信息港为公司全资
子公司期间,具体形成情况如下:根据同洲信息港与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
分行(以下简称“汉口银行”)签订的协议,汉口银行向同洲信息港发放流动资
金贷款 2500 万元,该笔贷款于 2015 年 10 月到期。201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代
同洲信息港归还了此笔借款;同洲信息港作为全资子公司经营期间,公司还代垫
了部分其他经营费用。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同洲信息港尚欠公司 3169.92
万元。公司持有的上述债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第三人权利,不涉及诉讼或仲
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情况。该笔债权已全额计提减值,账面价值为 0 元。
    四、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转让尚未正式签订交易协议,以最终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外转让同洲信息港的股权和债权,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为公司带来
正向的现金流,缓解公司的现金流压力;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财务抗
风险能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