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同洲:独立董事对关于对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18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关于对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的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深圳市同洲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
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我们对本次增资事项涉及的审计报告、公司前期收集的合作方相关资料等文
件进行了核实,查询了相关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与了解。
公司通过收购中聚能(福州)科技有限公司,从而间接收购福州奥动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参与江西成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是出于公司新能源业
务的布局和发展的需要,相关合作方具备一定的资源和能力。未发现中聚能、福
州奥动、江西成鼎的股东及其董监高与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向大股东、董监高及其他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侵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关于对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李 麟 官荣显
2023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