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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同洲: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2023-04-28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 同洲          公告编号:2023-071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将于2023年4
月28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将于2023年5月4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4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股票简称由“*ST同洲”变更为“ST同洲”,股票代码仍为“002052”,
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股票代码及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由“*ST同洲”变更为“ST同洲”;
    3、证券代码:仍为“002052”;
    4、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起始日:2023年5月4日。公司股票将于2023年4月28
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将于2023年5月4日开市起复牌;
    5、股票交易价格日涨跌幅限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二、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21年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负值且
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9.3.1、
9.3.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21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
容详情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股票交易被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三、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
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和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3,969,746.80元;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4,807,623.45元,扣除后营业收入150,194,016.33元,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568,051.8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1,555,018.20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3.7 条第一款规定“上市
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 项至第(三) 项情形,其股票交易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符合不存在本规则第
9.3.11条第一款第(一) 项至第(四) 项任一情形的条件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
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上市规则》第 9.3.11 条第一款第(一) 项
至第(四) 项内容如下: (一)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二)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
值: (三)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
告;(四)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公
司符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已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提交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3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
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四、公司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披露了《关于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关于公司股
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因公司与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大族控股”)存在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而被大族控股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
施,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
订)》9.8.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2月7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公司与大族控股诉讼案件已和解并执行完毕,被冻结的主要银行账户已经
被解除冻结,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
公告》(2023-030、2023-036)。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通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尚
存在其他银行账户被冻结资金的情形。
    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
年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
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因此,公司存在最近三个会计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上市规则》第9.8.1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股票交易在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因上述原因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根
据相关规定,公司将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五、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批准情况
    公司提交的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审核同意。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3年4月28日开市
起停牌一天,并于2023年5月4日开市起复牌。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4日开市起撤
销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同洲”变更为“ST同洲”,股票代码仍为
“002052”,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
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