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1-037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下午2:30至3: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的交易 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 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下午 3∶00。 2、现场会议地点:昆明市春城路27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满富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598,044,6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5889%。 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93,908,8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045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135,8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35%。 4、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005,3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7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 表股份869,5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 股份4,135,8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35%。 公司全体董事及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598,024,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66%;反对股份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弃权股份0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4,984,95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24%;反对股份20,4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076%;弃权股份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20年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598,024,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66%;反对股份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弃权股份0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4,984,95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24%;反对股份20,4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076%;弃权股份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20年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598,024,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 的99.9966%;反对股份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弃权股份0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4,984,95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24%;反对股份20,4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076%;弃权股份0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598,024,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66%;反对股份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弃权股份0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4,984,95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24%;反对股份20,4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076%;弃权股份0股。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598,024,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66%;反对股份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弃权股份0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4,984,95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24%;反对股份20,4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076%;弃权股份0股。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598,024,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66%;反对股份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弃权股份0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4,984,95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24%;反对股份20,4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076%;弃权股份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598,024,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3 的99.9966%;反对股份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弃权股份0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4,984,95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24%;反对股份20,4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076%;弃权股份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省天然气文山有限公司文山-砚山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项目贷款 暨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598,024,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66%;反对股份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弃权股份0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4,984,95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24%;反对股份20,4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076%;弃权股份0股。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纳超洪先生、杨先明先生、和国忠先生分别作了述职报 告。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1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杨杰群、李青倩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全文见2021年4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