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能投: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独立意见2021-10-29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基于
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发表以下独
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被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任职资格的要求,未发现有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且期限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
任何处罚和惩戒,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同
意对全部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纳超洪 杨先明 和国忠
2021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