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能投: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段万春)2022-03-25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段万春)
尊敬的各位股东:
2021 年 11 月 15 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
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现将 2021 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作如下汇报:
一、出席董事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应参加董事会 2 次,实现场出席董事会 2 次(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董事会 2021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2021年 12 月 13
日,公司董事会 2021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没有请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和
表决的情况。此外,本人还出席了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 11 月 15 日),出席会议的情况完全符合相关条例对独立董事的要求。
2、投票情况
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诚信和负责的态度,我在召开董事会前,能够主
动调查、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
况和法人治理结构,认真审阅公司各项议案,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
的准备工作。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独立意见。在
日常的履职过程中,我不仅能够认真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应当承担的职责,同
时还能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性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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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董事会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对 2021 年度应参加的 2 次董事会会议
(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董事会 2021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2021年 12
月 13 日,公司董事会 2021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提交表决的所有议案都投
了同意票,没有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发表了以下 5 项独立意见:
(一)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董事会 2021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发表
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等 1 项独立意见。
(二)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董事会 2021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发表
了《关于 2022 年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关于云南能投华煜天然气产业发展有
限公司向云南易门农村商业银行申请 1800 万元固定资产借款暨云南省天然
气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独立意见》《关于增加 2021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等 4 项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积极在
公司机关进行现场办公和调研,累计天数超过 5 个工作日。日常工作中,通
过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
密切联系,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时刻关
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
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职责。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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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勤勉履职,客观发表意见。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
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
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支持和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地完成 2021 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
(三)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
其是涉及到公司规范运作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规定的认识和理
解,以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切实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
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董事会 2021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选举本人为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
提名委员会的相关工作制度,牵头召开了公司提名委员会 1 次工作会议,审
议或审阅通过了《关于对公司董事长人选进行审核的议案》《关于对公司总经
理人选进行审核的议案》《关于对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人选进行审核的
议案》《关于对公司财务总监人选进行审核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时积极参
加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会议。
在公司 2021 年年报及相关资料的编制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了高管层对
公司经营状况、投融资活动、行业发展趋势等方面的情况汇报,与公司财务总
监、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沟通,并对年报审计工作提出了相关意
见、建议,同时积极督促会计师按时完成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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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事项
2021 年度,公司运作规范、经营正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符合法定程序,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故 2021
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以上是本人对 2021 年度工作的简要汇报。2022 年,本人仍将严格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
更加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
权益。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dwckm56@263.net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段万春
2022 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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