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能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03-25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
和其它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
系),结合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
督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
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
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并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
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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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
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
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
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与重要缺陷认定标
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与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
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与重要缺陷认定标
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与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
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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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全资子公司云
南省盐业有限公司、会泽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马
龙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大姚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
限公司、红河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云
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及泸西县云能投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
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
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
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
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
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
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内部监督、信息披露。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已涵盖了公司
的高风险领域及生产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
漏,具体内容如下:
1.组织架构
(1)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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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建立了规范的
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
职责权限,确保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操作
规范,运作有效。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通过适时完善《公
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大会及其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确保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其权利。董事会是公司的常
设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
决策问题进行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下设立了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计委员会,为公司内控的建立与运行提供了良好的内部环
境。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向股东
大会负责。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2次,审议议案49项;召
开监事会10次,审议议案27项;召开股东大会8次,审议议
案23项。
(2)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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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特点及结合管理需求,2021年
公司对内部机构进行了优化调整,使机构设计更科学,权
责更合理,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相互协
调的工作机制。评价期内不存在机构职能交叉、缺失或权
责过于集中的情况。
通过不断完善制度和梳理业务流程,提升风险管理委
员会、投资管理委员会、招投标管理委员等各专业委员会
的决策科学化与效率。
(3)子公司
为实现战略目标,公司投资设立不同类型子公司,形
成了全资以及控股子公司。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监督管理,
公司建立并适时完善《子公司管理制度》,确保子公司业
务符合公司的总体战略发展方向,提升子公司的治理水平
和运营效率,有效控制经营风险,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2021年公司对盐板块的营销子公司进行整合,设立5个
区域营销子公司,将原14家地州营销子公司分别整合到新
设立的五大区域公司。优化了营销业务和管控模式,合理
配置资源,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增强市场竞争
力。2021年,为新能源增量建设提供支持,公司在风电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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块以全资形式新设立一家子公司:红河云能投新能源开发
有限公司。
2.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为公司发展战略
作参谋。负有审议公司战略规划方案、监控战略规划的落
实、考核和评价战略规划执行结果等职责。2021年公司持
续完善《战略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报告
期内公司的战略规划符合国内外经济形势、符合国家有关
法律、产业政策规定,战略规划的制定与执行符合公司经
营发展的实际情况。
2021年1月公司正式启动“十四五”战略规划总体编
制工作,“十四五”战略规划初稿目前已完成编制,计划
近期开展后续报审披露工作,确保公司“十四五”战略规
划尽快落地实施。
3.人力资源
结合公司人力资源状况和未来发展战略需求,建立人
力资源发展目标,组织制定人力资源总体规划,对未来人
力资源数量、结构和素质等进行分析,以指导人力资源管
理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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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公司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地方政府及集团关于
国有企业改革相关精神,积极推进三项制度改革。为最大
限度地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行绩效
工资、季度奖金、年终奖金等激励性薪资。
(1)对年度人力资源管理和规划执行进行评估,总结
人力资源管理经验,分析存在的主要缺陷和不足,完善人
力资源政策。
(2)结合公司人力资源保有情况和实际需要,汇编年
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审批后实施。
2021年,公司积极开展三项制度改革。股份公司本部
与省盐业公司本部职能进行融合,融合后精简编制比例
38.5%。融合后推进全员竞聘上岗,实现人岗科学匹配。
(3)按绩效管理制度和经营目标责任书,定期组织考
核,兑现绩效薪酬。
(4)按照政策规定,定期为员工缴交“五险二金”。
4.社会责任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
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公司安全、质量、环境管
理体系,在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切实诚信对待和保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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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利益相关者,促进公司与社会和谐发展。
(1)高度重视安健环工作。2021年公司建立了安健环
管理组织体系,制定了安全和环保责任制,并与所属公司
部门签订了安全环保目标责任书。
(2)加强能源消耗的管控。公司全面开展能源消耗对
标管理,将能源消耗融入到各生产单位的年度经营目标责
任指标。定期考核,促进各生产单位不断改进生产工艺,
做到节能和清洁生产。
(3)积极维护员工职业安全和健康。2021年组织和完
成接害岗位633人次的职业健康体检,未发现职业中毒、疑
似职业病或职业病患者。各生产单位定期开展职业危害因
素检测工作,及时公示监测数据。
(4)对外捐赠。2021年公司未发生对外捐赠事项。
5.企业文化
公司通过内部刊物、公众网络、信息专栏等多种传播
渠道,利用丰富的宣贯载体,引导和规范员工行为,并打
造以公司主业为核心的企业品牌“白象牌”;公司践行“和
谐、担当、务实、创新”核心价值观,奉行“创新、协调、
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诚实守信的经营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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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开拓创新和团结协作的企业精神,并积极履行社会责
任。
报告期内,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了主导和垂范作用,以优秀品
格和实在的工作作风,带动影响公司整体,共同营造积极
向上的企业文化环境。
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融入到生产经营全过程,切实做
到了文化建设与发展战略的有机结合,增强了员工的责任
感和使命感,使员工自身价值在企业发展中亦得到了体现。
6.资金活动
(1)资金管理
适时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公务出差及差旅费开支
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以规范资金的使用、监督和管理。
公司对所属公司的资金实行收入专户集中管理,严格
收支两条线管理模式;建立防止关联方占用资金的长效机
制,杜绝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加强资金预算管理,定期
监控资金持有量,统筹协调各所属公司盘活闲置资金,提
高公司资金整体使用效率。
(2)筹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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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时完善《资金筹集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办法》等制度,以规范筹资方式、筹资原则、筹资预测、
筹资审批、筹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
和使用以及资料档案管理等,最大限度保障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加强对筹集资金活动的内部控制,保证筹资活动的
合法、合规和效益性。
2021年公司为确保融资工作持续有效开展,始终与各
大金融机构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和积极开展授信工作,
为公司获得了稳定的融资保障。
(3)投资管理
为提高投资决策质量和效率,降低投资风险,公司适
时修订完善《投资管理制度》,明确职责权限和程序。投
资项目严格按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审批,确保项目符合
国家产业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投资战略目标和规划
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核算投资业务。
2021年度,公司完成了14个投资项目的发起、11个投
资项目的立项审批,发起和立项的决策和审批符合公司及
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
7.采购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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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时修订完善《采购管理制度》《招标管理制度》等
制度,进一步规范流程和明确审批权限。2021年度公司强
化招标、采购流程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
司制度规定开展采购业务。
公司针对专项检查发现的采购、招标管理问题,制定
整改措施实施整改,报告期内已完成整改。
8.资产管理
全面梳理管理流程,修订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投资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针对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
取有效措施加以管控。同时关注资产减值迹象,按相关规
定合理确认减值损失,不断提高企业资产管理水平。按月
报送产权占有、变更、注销登记;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资产
盘点,及时掌握资产情况;按要求审核固定资产处置等行
为。
(1)存货管理
科学合理设置机构和配备人员,明确职责权限;定期
编制存货预算和采购计划;定期开展盘点和存货减值测试
工作;建立存货接触人员授权审批、存货验收和仓储、出
入库管理、存货盘点等工作机制,确保存货管理内控有效,
存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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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管理
适时修订完善《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制度》,加强资产
管理,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明确各责任主
体资产管理及使用的权责关系,确保资产管理合法合规;
建立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制,保障资产安全、完整,防止国
有资产流失。
固定资产购建纳入公司年度投资预算管理,固定资产
核算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执行,
定期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及减值测试工作。
9.销售业务
公司的销售业务主要是天然气、盐产品和风电销售业
务,各子公司根据业务需求建立了《市场管理制度》《价
格管理制度》等一系列销售方面的管理制度,明确销售、
发货、收款、退货换货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机制。
防范舞弊、信用风险、销售款项不能收回或遭受欺诈等风
险带来经济损失。
2021年公司加大对历史遗留应收账款催收工作督导,
历史遗留应收账款清收取得实质性进展,期末余额明显下
降。通过不断优化业务流程和加大考核评价力度等措施,
提升应收帐款的管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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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研究开发
为确保研究与开发的主要管理流程内部控制有效性,
适时修订完善了《研发项目管理制度》《科技管理制度》,
明确相关职责、权限。
11.工程项目
适时修订完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
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工程立项、工程招标、工程造价、
工程施工、工程验收等工作程序,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
工程项目决策合法合规,项目符合国家基础建设规定和公
司产业结构调整规划,避免内部舞弊行为、资产损失或资
源浪费;严格控制工程项目质量,避免成本加大和安全隐
患;严控预算,选择适当的造价方法、依据和程序,防止
工程造价不准确、预算支出失去有效控制;工程项目会计
处理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保合法、真实、完整,
避免资产损失或账实不符。
2021年公司强化建成投产项目竣工验收管理,积极督
导子公司制定验收工作方案,分解细化工作任务与时间安
排,按月跟踪进度并根据实际需要组织专题会议,协调验
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已建成项目完成验收。
12.担保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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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时修订完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提供财务
资助管理办法》,明确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办理程序、
被担保企业的资格、反担保、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及对外
担保的跟踪、监督与档案管理等要求,确保担保业务内控
设计完整和有效。
公司对外担保严格按照审批权限进行管理,并按要求
在交易所指定的网站进行披露。2021年公司的担保均为所
属子公司的担保,担保事项严格按程序履行申请、调查和
评估、审批、签订合同、会计控制与信息披露等控制程序。
13.业务外包
公司根据经营需要,确定外包范围为非核心业务,严
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业务外包和严格审批外包业
务合同。制定《外委作业和外来用工管理制度》和相关的
业务流程,规范承包方选择、业务外包合同签订、业务外
包过程管理、业务外包成果验收环节等职责、权限、范围、
标准控制,防范经营、法律、商业泄密等风险。
14.财务报告
公司财务报告以真实的交易事项和完整、准确的账簿
记录等资料为依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
规定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进行编制。
14
建立财务报告管理机制,明确相关职责,防止泄密。公司
适时修订完善《财务会计报告管理办法》《会计基础管理
工作管理制度》,规范会计管理和会计记录,明确财务报
告编制和复核程序,公司的重大事项的会计处理、资产盘
点、成本结转、收入确认、往来核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归档管理等工作,均按规定和要求有序开展,确保公司财
务报告信息真实、有效。
15.全面预算
公司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建立了《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明确了预算的内容、编制方法、执行与控制、分析与考核。
根据发展战略目标编制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按照上下结合、
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编制年度全面预算。
通过考核经营目标责任、降本增效责任落实、能耗对
标管理等形式,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考核以
及执行偏离分析,避免预算的盲目性,增强预算的可行性。
16.合同管理
为防控法律和经营风险,公司适时修订完善《合同管
理制度》,明确合同管理部门与职责、工作程序、评审职
权、合同签订授权、合同履行与变更及解除、纠纷处理、
合同的公证、统计与归档等程序和工作要求,确保合同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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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在签订、审批、执行合法合规,避免和降低法律风险
与经营风险,防范权益受损。
为便于合同管理,公司通过线上合同管理系统对合同
进行统一管理。针对报告期内各专项检查提出的合同管理
问题,公司全面组织全面梳理相关制度、流程、要件资料
等,提出整改方案实施整改。
17.内部信息传递
公司为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内部信息,确保信息
在企业内部进行有效沟通,已建立并适时修订完善了《公
文管理制度》《会议管理制度》《督办管理制度》等,规
范内部信息的收集与传递及反舞弊机制;通过OA及数字能
投进行相关文件的流转签批,加快了内部审批的过程,提
高了工作效率,保障了所属公司、各项目组与公司本部沟
通的及时性、有效性。2021年继续完善、优化公司对外全
媒介的信息发布流程,严格多部门信息会审机制,确保对
外信息发布的质量。
18.信息系统
修订完善《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信息化项目管理
办法》等管理制度,规范信息系统开发、运行、维护、网
络的使用、数据资料的安全、文件的储存保管、信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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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以数据大集中方式建设并推广应用财务会计、供应链、
人力资源管理、OA系统、智能制造全过程追溯系统、物流
竞价平台等业务处理系统,提升公司信息化建设全面管理
水平。
2021年公司完成智能建造全过程追溯系统和物流竞价
平台的建设,已投入使用。
19.内部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按《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
以各项应用指引和制度为依据,对公司专项监督和日常监
督机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认定和评价。公司已建立并适时修
订完善了一系列监督管理机制,明确了内部监督的职责与
权限、工作范围与内容,进一步规范了内部监督工作程序。
2021年,公司紧盯核心关键业务,大力推进监督体系
完善化。
20.信息披露
为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它利益相关者的合法
权益,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
准等有关规定,适时修订完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以明确信息的收集、报告、流转、审核程序及信息披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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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原则、审批程序、定期(临时)报告、相关公告的披
露与监管。
2021年度公司共完成了4个定期报告及165份临时公告
的披露工作,实现了信息披露零差错的工作目标。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
准
1.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云南能源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控制管
理手册等,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通过组织相关单
位(部门)对内控设计与运行情况开展自评,汇总内部控
制评价工作底稿,撰写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
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行业特征、风
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
标准。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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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如下: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错报<营业 营业收入的 2%≤错 错报≥营业收
营业收入错报
收入的 2% 报<营业收入的 5% 入的 5%
错报<资产 资产总额 0.5%≤错 错报≥资产总
资产总额错报
总额的 0.5% 报<资产总额的 1% 额 1%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公司利润表相
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
致的损失与公司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
b.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包括:①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舞弊;②公司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③注册会计
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
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④控制环境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包括: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
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②对于
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
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③对于期末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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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
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
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a.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
准如下: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 上年经审计净资产 0. 直接财产损失
造成公司直
<上年经审计 5%≤直接财产损失< ≥上年经审计
接财产损失
净资产的 0.5% 上年经审计净资产 2% 净资产 2%
b.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
准如下:
重大缺陷:①违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引起政府或监管机构立案或引发重大诉讼;②“三重一
大”事项未经过集体决策程序或因决策程序不科学、不合
理,导致发展战略或决策出现重大失误;③媒体负面报道
频现;④涉及公司投资、采购、销售、财务等重要业务缺
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⑤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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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公司被监管部门公开谴责及以上处罚;⑥内部控制评
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①未开展风险评估,内部控制设计未覆盖
重要业务和关键风险领域,不能实现控制目标;②内部信
息沟通存在严重障碍。对外信息披露未经授权。信息内容
不真实,遭受外部监管机构公开谴责以下处罚;③合同履
行不利、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保护不利,导致重大经济纠
纷或法律诉讼,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的同时严重损害企业
形象和信誉。
一般缺陷: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
内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及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
期内公司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0个,重要缺陷
0个,一般缺陷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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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1项一般缺陷,为
子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危险废物贮存内部控制运行缺陷,已
整改完毕:
缺陷:生产单位危险废物贮存的内部控制一般运行缺
陷(已整改)
(1)缺陷性质及影响
2021年2月2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楚雄州生态环境执
法检查的行政执法人员对下属单位一平浪盐矿进行现场检
查时发现:一平浪盐矿将8桶约900Kg废矿物油堆存在仅有
简单围挡和顶棚的场所,而未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
此事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第七十九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
不得擅自倾倒、堆放”的规定,构成环境违法。并于2021
年 8 月 24 日 审 查 终 结 , 下 发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楚 环 罚 字
[2021]145号,对一平浪盐矿处13万元的罚款。
(2)缺陷整改情况
a.公司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下发《云南省盐业有限公
司关于对一平浪盐矿环保行政处罚事件相关责任人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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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对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和行政问
责。要求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件进行调查分析,于9
月25日前将事件调查处理报告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备案。
b.举一反三对生产经营活动中危险废物贮存进行全面
排查,对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按照规定制作、安装识别
标识牌进行标志;
c.一平浪盐矿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改建危险废物贮存间,修建围挡、导流沟、
收集池,并做防渗漏处理,刷防腐漆,安装防爆灯、换气
扇、更换坚固铁门(设置有观察孔),并安装电子监控24
小时对危险废物贮存间进行监控。
d.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明确危险废物识别、
申报登记、贮存、转移处置等工作规范,并上墙。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存
在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0个。
四、公司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2021年8月26日,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17次
党委会议决定免去杨键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
员职务;2021年9月7日杨键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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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详
见2021年9月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1年11月23日公司从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获悉,
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然
气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杨键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
前正在接受云南省纪委监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纪律审
查。此事项已于2021年11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
了公告。
经天然气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通过,选举李念锋
先生为天然气公司董事、董事长。根据天然气公司章程“公
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天然气公司法定代表人由
杨键先生变更为李念锋先生。天然气公司已于2022年1月29
日完成了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由昆明
市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此事项已
于2022年2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公告。
目前公司及天然气公司经营情况一切正常,各项工作
有序开展,上述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及天然气公司的正常
经营和长远发展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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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周满富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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