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能投: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2-04-09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
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基于
独立判断立场,现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查,张则开女士、赵矛先生、李中照先生、韩小英女士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对任职资格的要求,未发现有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过
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和能力,同意董事会聘任张则开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董事会聘任赵矛先生、
李中照先生、韩小英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纳超洪 罗美娟 段万春
2022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