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2-074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4 月 27 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 2022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监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分别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15 号解释”),规定了关于企业 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 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15 号解释 “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 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司根据 15 号解释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15 号〉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 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 行。 4、变更日期 “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 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 15 号解释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5 号解释一是明确了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 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对于成员单位归集至集团母 公司账户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母公 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二是明确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三是明确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一)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未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 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公司相应会计处理、列报与 15 号解释完全一致,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 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 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 整,对 2021 年财务报表进行如下调整: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数 营业收入 2,258,831,334.92 2,347,998,580.15 89,167,245.23 营业成本 1,343,825,193.13 1,436,738,906.66 92,913,713.53 在建工程 1,823,619,946.39 1,824,756,406.94 1,136,460.55 固定资产 4,201,343,632.96 4,196,460,704.11 -4,882,928.85 未分配利润 1,376,961,643.66 1,374,514,590.40 -2,447,053.26 递延所得税资产 62,225,167.95 61,314,130.75 -911,037.20 所得税费用 52,423,039.60 53,334,076.80 911,037.20 少数股东损益 18,710,403.51 16,499,951.27 -2,210,452.24 少数股东权益 1,214,438,830.41 1,212,228,378.17 -2,210,452.24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2,026,603,730.05 2,050,183,977.06 23,580,247.01 的现金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899,623,518.63 937,704,476.27 38,080,957.64 的现金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 612,308,160.33 597,807,449.70 -14,500,710.63 金 (三)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企业应当对在首次施行本解释时尚未履行完所 有义务的合同执行本解释,累积影响数应当调整首次执行本解释当年年初留存收 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应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执行该项会计 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发布的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 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 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 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监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