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2-159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注入资本金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10月14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十一 次临时会议、监事会2022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 司注入资本金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为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曲靖市通泉风电场项目、红 河州永宁风电场项目、会泽县金钟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的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马龙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 限公司、红河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会泽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注入资本金总额分 别不超过44,899.86万元、94,591.37万元、47,097.82万元,全部作为实缴资本,用于募投项目资 本金,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分期注入,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注资相关具体事宜。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2]1627号),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8,293,569股新股。公司实际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9,750,898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68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1,865,890,488.64元,扣减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9,218,765.98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56,671,722.6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8月30日出具《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2)1610006)。上述募 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1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曲靖市通泉风电场项目 224,499.31 44,899.86 2 会泽县金钟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 235,489.10 47,097.82 3 红河州永宁风电场项目 472,956.84 94,591.37 合计 932,945.25 186,589.05 三、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注入资本金的情况 2021年8月9日,公司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泸西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为响应红河州政府要求,提高工程项目 投资决策效率,加快项目建设,同意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泸西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暂定名,登记机关核定该全资子公司名称为“红河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红河公司”),作为红河州永宁风电场承建主体,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000万元整,根据 永宁风电场项目实施进度分期注入。《公司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1-065)、《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泸西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066)、《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 详见2021年8月10日、10月1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2021年8月19日、9月7日,公司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定期会议、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 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马龙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 满足全资子公司马龙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龙公司”)通泉风电场项目建 设的资金需求,保障通泉风电场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同意公司对马龙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 45,000万元人民币,根据通泉风电场项目实施进度分期注入,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增资相关 具体事宜。本次增资完成后,马龙公司注册资本金将从19,137.96万元人民币增加至64,137.96 万元人民币。《公司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关 于对全资子公司马龙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公 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详见2021年8月21日、9月8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2年1月18日、2月11日,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会泽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 满足全资子公司会泽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泽公司”)金钟风电场一期工 2 程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障金钟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同意公司对会泽公司 增加注册资本金47,100.00万元人民币,根据金钟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实施进度分期注入,并授 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增资相关具体事宜。本次增资完成后,会泽公司注册资本金将从30,135.41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77,235.41万元人民币。《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2-004)、《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会泽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07)、《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详 见 2022 年 1 月 19 日 、 2 月 12 日 的 《 证 券 时 报 》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上述决议,结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十一 次临时会议、监事会2022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为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曲靖市通泉 风电场项目、红河州永宁风电场项目、会泽县金钟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的资金需求,保障募投 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马龙云能 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红河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会泽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注 入资本金总额分别不超过44,899.86万元、94,591.37万元、47,097.82万元,全部作为实缴资本, 用于募投项目资本金,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分期注入,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注资相关具体 事宜。具体如下: 序 公司名称(募投项 募集资金使用 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方式 号 目实施主体) 上限(万元) 使用募集资金向马龙公司注入资本金总 额不超过44,899.86万元,全部作为实缴 曲 靖 市 通 泉 马龙云能投新 能 1 44,899.86 资本,用于曲靖市通泉风电场项目资本 风电场项目 源开发有限公司 金,根据曲靖市通泉风电场项目实施进度 分期注入。 使用募集资金向红河公司注入资本金总 额不超过94,591.37万元,全部作为实缴 红 河 州 永 宁 红河云能投新能 2 94,591.37 资本,用于红河州永宁风电场项目资本 风电场项目 源开发有限公司 金,根据红河州永宁风电场项目实施进度 分期注入。 3 使用募集资金向会泽公司注入资本金总 会泽县金钟 额不超过47,097.82万元,全部作为实缴 会泽云能投新能 3 风电场一期 47,097.82 资本,用于会泽县金钟风电场一期工程项 源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 目资本金,根据会泽县金钟风电场一期工 程项目实施进度分期注入。 注:1、募集资金使用上限,包含后续将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用募集资金予以置换的前期投入金额。 2、使用募集资金注资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实缴资本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按需 适时注入。 四、注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马龙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马龙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马龙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300069820437Q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3年06月03日 住所: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区旧县街道办事处袜度居民委员会上袜度村 法定代表人:柳顺荣 注册资本:64137.96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29,137.96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风能发电的开发、建设、运营;风力发电技术咨询、培训及服务和研究开发; 提供工程配套服务(项目筹建);风电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马龙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总资产 109,541.43 77,536.60 净资产 41,569.70 31,126.27 营业收入 5,653.82 8,762.08 4 净利润 2,443.43 2,331.63 注:上述2021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红河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红河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红河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527MA7BNPJF7Y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11日 住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泸西县中枢镇锦绣园D-10 法定代表人:吴向权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3,000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 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红河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总资产 2,266.98 2,067.14 净资产 2,000.00 2,000.00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 — 注:1.上述2021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红河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成立,尚未开展生产经营。 (三)会泽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会泽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5 名称:会泽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300594576401D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2年04月28日 住所: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大海乡大海梁子风电场升压站 法定代表人:魏校煜 注册资本:77235.41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30,135.41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风能发电的开发、建设、运营(筹建),风力发电技术咨询、培训及服务和研 究开发,提供工程配套服务(项目筹建),风电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会泽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总资产 88,748.20 88,618.56 净资产 52,113.63 48,871.38 营业收入 7,004.55 12,430.96 净利润 3,242.25 6,394.83 注:上述2021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注入资本金,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募 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马龙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 6 司、红河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会泽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注入资本金,符合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决 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马龙云能投新能 源开发有限公司、红河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会泽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注入资本 金。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马龙云能投 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红河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会泽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注入 资本金,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 公司马龙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红河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会泽云能投新能源开 发有限公司注入资本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经核查,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履 行了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该事项不存在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 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注入资本金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七、注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募集资金注资后将存放于上述3家全资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3家全资子公 7 司已分别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 协议》,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实施监管。 公司及上述3家全资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八、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2022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注入资本金以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 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 司注入资本金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5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