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能投: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2022-12-31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
有关规定,作为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现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子公司)2023 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事前向我们提
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子公司)2023 年度拟发
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与发展需要,遵循市场公允
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 2022 年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应履行回避表
决程序。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3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之签署页]
纳超洪 罗美娟 段万春
2022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