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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南能投: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3-04-1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云南能投
          保荐代表人姓名:何宇佳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鹏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是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根据三方监管协议,保荐机构
                                                          每月均获得银行抄送的对账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单,及时了解募集资金专户情
                                                                    况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交易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3 年 2 月 17 日
                                                 持续督导要求、募集资金管理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与使用、投资者保护等方面的
                                                           内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2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
                                                        无               不适用
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无               不适用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是              不适用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是              不适用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是              不适用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是              不适用

其他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中金公司受到
                             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2 年 6 月 1 日,中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
                             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
                             定》([2022]23 号),因中金公司 1 笔场外期权合约对手
                             方为非专业机构投资者,违反了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对
                             中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交易
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
                           2、2022 年 6 月 7 日,中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
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
                           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
况
                           定》([2022]32 号),因中金公司未按照《证券公司和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
                           办法》的规定及时完成境外子公司整改等事项,中国证监
                           会对中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3、2022 年 8 月 10 日,中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
                             局出具的《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
                             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22]15 号),因中金公司作为


                                          3
                           某公司债券的牵头主承销商及其第一期债券的主承销商,
                           存在对承销业务中涉及的部分事项尽职调查不充分等未履
                           行勤勉尽责义务的情况,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决定对中
                           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4、2022 年 11 月 23 日,中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
                           局出具的《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
                           正措施的决定》([2022]207 号),因中金公司子公司中金
                           前海(深圳)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中金前海(深
                           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管理的 15 只产品未按期
                           完成整改、中金公司未能识别并拦截客户“逆回购”交易
                           金额超过客户账户当日可用资金等事项,中国证监会北京
                           证监局对中金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金公司就前述监管措施已经提交了
                           相关整改报告或正在积极推进相关整改。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4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何宇佳                          周鹏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23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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