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润电子:201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专项报告2012-03-30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专项报告
虞熙春先生、陈骏德先生、梁赤先生作为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
尽责,积极、准时出席各项会议,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
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上述独立董事
201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1.独立董事虞熙春先生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会议名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备注
公司董事会议 8 8 0
审计委员会议 7 7 0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 4 4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公司股东大会会议 4 4 0
共计 23 23 0
2. 独立董事陈骏德先生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会议名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备注
公司董事会议 8 8 0
战略委员会议 2 2 0 战略委员会委员
审计委员会议 7 7 0 审计委员会委员
提名委员会 2 2 0 提名委员会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 4 4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公司股东大会会议 4 2 2
共计 27 25 2
3.独立董事梁赤先生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会议名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备注
公司董事会议 8 8 0
提名委员会议 2 2 0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公司股东大会会议 4 4 0
共计 14 14 0
二、独立董事提出异议事项
2011 年度,独立董事虞熙春先生、陈骏德先生、梁赤先生均未提出异议事项。
三、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1 年度,针对公司相关事项,独立董事虞熙春先生、陈骏德先生、梁赤先生共同发表了以下
17 项独立意见:
时间 事项 意见类型
1. 对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011 年 3 月 14 日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同意
2. 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 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发表独立意见;
2. 对公司 201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
2011 年 3 月 28 日 3. 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发表独立意见; 同意
4. 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薪酬发表独立意见;
5.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调整发表独立意见。
1. 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发表独立意见;
2011 年 7 月 29 日 2. 对公司聘任审计机构发表独立意见;
同意
3. 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发表独立意见;
4. 对调整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发表独立意见。
2011 年 9 月 14 日 1. 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2. 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发表的独立意见。
2011 年 10 月 21 日 1. 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2. 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2011 年 11 月 11 日 对公司聘任高管人员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1 年 12 月 30 日 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四、独立董事现场检查工作情况
201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独立董事虞熙春先生、陈骏德先生、梁赤先生到公司光明工业园进行
了实地考察,主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等情况,公司管理层参加了此次实
地考察活动。
独立董事通过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交流,主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
情况以及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等情况,同时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
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工作情况予以重点关注。在实地考察的过程中,还听
取了公司就年审事宜的安排,对年审的总体安排表示认可。
五、独立董事其他工作
1. 在公司2011年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生产
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及时了解2011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
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召开现场会议,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以确保
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2.公司独立董事督促公司严格、规范地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进行信息管理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关注公司的
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和投资者的知情权。
3.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加强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
六、其他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